1. 请问泉州及南安的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你登录他的网站就知道了
2. 泉州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介绍
泉州今年将新增保障性住房7771套 大中专毕业生有望住上廉租房
早报讯 (记者蔡紫旻版)记者昨日从全市住房权保障工作座谈会暨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上获悉,2010年泉州计划进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房)改造16650套(户),其中包括各类保障性住房7771套。
3. 泉州保障性住房的介绍
2010年泉州计划进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房)改造16650套(户),其中包括各类保障性住房7771套。
4. 泉州市有廉租房吗要如何申请。
有的,按照规定,申请家庭首先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各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对象住房困难程度及申报时间先后,对公告期无异议的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发给编有序号的“享受廉租住房轮候卡”。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持有“享受廉租住房轮候卡”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象可依次申请廉租住房或向属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租金补贴。已登记准予配租廉租住房家庭,租赁双方当事人应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5. 泉州鲤城区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回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答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6. 泉州市城乡住房保障局廉租房申请
符合来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
《公自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7. 泉州申请房贷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回;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答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须办理公证;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8. 在泉州怎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南环路那边有个叫江南雅园的经济适用房不晓得卖完了没有,现在条件比较宽松,而且那边的房子面积很小,当初开盘后是剩下了几十套没有卖出去的。外地的要暂住证3年以上好像
9. 泉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申请标准是什么
《管理规定》对中心市区即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经济开发区共5个区适用;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今后,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市房管局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和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规模。 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规模,应纳入中心市区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年度供地计划原则上应占商品住宅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8%-10%,并在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另据规定,中央、部属、省属在泉企事业单位及驻泉部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利用自有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经济适用房,经所属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纳入中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 按照《管理规定》,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政策性优惠购房(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建房、廉价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未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三)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前款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烈军属,并划出一定比例安排给符合中心市区安置条件的现役军队人员。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销售单位应将经批准的项目名称、价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群众购买经济适用房要经过申请、审查、公示和办理手续四个程序。程序一:申请 市民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要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结婚证及计生证明; 6.技术职称证书、聘用书或行政职务任命书。程序二:审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可向单位或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由区房委办对区属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的申购资格进行审查,报市房委办备案;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申购资格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房委办进行复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做好申购人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的审查工作。程序三:公示 申购人名单经初步确定后,应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区房委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书面通知。程序四:办理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由市、区房委办确认申购资格,给申请人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手续。 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实行轮候分配供应制。 根据《管理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夫妇双方按享受标准高的一方执行。按规定,各类人员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如下: 一类(70平方米):适用一般干部、职工及居民。 二类(85平方米):适用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三类(100平方米):适用县(处)级或正式聘任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干部。 四类(130平方米):适用地(厅)级或正式聘任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前评定确认为副高职称的干部。 《管理规定》要求,购房人必须按照核准的购房面积选购相对应套型的经济适用住房,对应套型面积上浮不得超过10%,不得跳档选购高一档次套型。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应当注明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并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以及市场价面积。买完经济适用房可以实行交易吗?《管理规定》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限以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基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办理程序、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缴纳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站文章为信息传递,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尽快处理】
10. 请问泉州申请经济适用房如何在网上注册
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在网上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内申请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