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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均等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30 10:50:06

Ⅰ 漯河市住房保障常态化分配系统

当然有关系,住房保障中心全称是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民生息息相关。 当你 廉租住房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房屋登记申请、房产证、房屋维修资金相关问题都和他们有关系。 下面是具体的。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行业宏观调控政策。(二)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人员住房的责任。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五)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六)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处房产纠纷。 (七)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八)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Ⅱ 哪位大侠能请提供92年实施的武汉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95年武汉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你想帮助

“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绿色开管发[2001] 109号),根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无房户,住房没有满足家庭的住房补贴制度的实施。的文件公布后,开发区积极组织和开展,先后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业务培训课程,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可以立即付??诸实施,一旦解决执行问题的具体细节。根据该文件,在党和政府机关,开发区,区直单位和机构检查合格企业及支持机构的财政拨款,外国驻军单位,城镇长住的工人,没有住房或住房不符合规定的标准,享受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分为两部分,基本住房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住房补贴标准的一般职工住房面积?6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室内),65平方米的房劳全总脂肪住房补贴,但并没有达到65平方米的现有住房的工人,根据总脂肪的住房补贴;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差额意味着,我住房标准规定的面积大于65平方米工人。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向工人公布的计算基本住房补贴价格购买的面积乘以70%?应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OK。工人退休后,仍然没有买家,一次性住房补贴计算退休计算荣幸的宣布粘贴价格不同等级的职工的住房标准的倾情房[2001]文件规定。
区加速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步伐,已开工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这一政策的实质是无房户,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住房未达标的家庭,尤其是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货币补偿政策的目的是一致的。

Ⅲ 如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织好网、保基本、兜住底”,推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加快完善农村回公共服务体系。继答续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扩大公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教改成果。巩固提升市、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医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乡村医生合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470元。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好计划生育特殊奖扶政策,扩大优生促进工程覆盖面。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力度,制定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续保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将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广电网络建设和管理,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重视留守问题,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

Ⅳ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桐梓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黔府发[2009]32号)、《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黔府办发[2009]97号)和《贵州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黔卫发[2009]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起,向全县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到2011年,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之间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逐步缩小。辖区内常驻居民与流动人口都能享受到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0年起,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0年起,启动实施国家新增项目,即35—59岁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区改炉改灶、建设农村无害化厕所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项目。配合搞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和出生缺陷干预,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职责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职责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免费为居民提供。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附件2)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职责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部门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根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按照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案要求和任务履行部门职责,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操作规范
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市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操作规范执行。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服务操作规范;
(二)健康教育宣教服务操作规范;
(三)0—36个月儿童保健服务操作规范;
(四)孕产妇保健服务操作规范;
(五)老年人保健服务操作规范;
(六)预防接种服务操作规范;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规范;
(八)高血压患者管理规范;
(九)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规范;
(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
五、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机制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元/人,地方财政安排3元。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主要由中央专项安排,项目配套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县财政合理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开展的计划生育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按原经费渠道核发。县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
六、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多部门合作的机制,共同推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二)建立绩效考核。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采取专业考核和社会满意度评价方法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经费的结算根据,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结算与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对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的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淘汰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四)加强监督管理。县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要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做好相关数据和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信息统计工作的指导,对其统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应明确人员负责信息统计工作,保证信息完整,数据准确。
附件:1、桐梓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桐梓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
桐梓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永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守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陈德俊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长
张中红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李安平 县疾控中心主任
罗昭旗 县卫生局副局长
邓怀翌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袁细强 县文广局副局长
黄昌敬 县计生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中华 县人民医院院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张中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昭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Ⅳ 聚焦《“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八大亮点

为人民服务,加油!

病有所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规划亮点】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生育登记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解读】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负责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政府“花钱买防病”,即以财政投入解决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困有所帮:“兜底”困难群体

【规划亮点】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解读】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各级民政部门要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领域推动基本社会服务发展,努力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住有所居: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规划亮点】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储备土地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比例不低于10%。

【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公租房在有效改善当地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的同时,要督促各地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文体有获: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档升级”

【规划亮点】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采用地面无线、直播卫星和有线网络等方式,推动数字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全覆盖、户户通。扶持实体书店发展,加快推进实体书店或各类图书代销代购网点覆盖全国所有乡镇。支持足球场地设施、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解读】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人: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导致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落差。实现城市和农村文化全方位的互联互通,是城乡一体化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必然要求。

残有所助:加快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

【规划亮点】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积极推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等重点康复项目,建设康复大学。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规范与推广。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解读】中国残联研究室负责人:目前我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近20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要以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核心加快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

Ⅵ 住房保障制度的住房保障制度的产生和演变

构建政治规则层面上的住房保障制度框架国家应在更高的政治规则层面保障公民的住房需求,通过立法保障公民的住房权利,尽快出台《住房法》,立法保障应该涵盖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按照不同的需求层次确认公民有选择合适住房的权利,同时赋予公民有自由表达住房需求的权利,通过制定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政治规则来降低公民获得合适住房的交换成本。二是通过立法明确人大、政府、司法、社会、公共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和权利,降低住房保障制度的“依从成本”(意味着要有办法来识别那些违反规则的行为,衡量其违反的程度,并且能识别出是谁在违规)。三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原则,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在同一的立法目标下实现合作,降低制度的实施成本。四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由政策制定、实施、监督三者合一到政策制定者的角色转变,同时推动非营利组织和私营部门积极参与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提高效率。五是明确住房保障的资金来源、支出管理、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构建基于责任政府的激励机制构建基于责任政府的激励机制,让地方政府真正成为服务大众的责任政府:一是改革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将维护人民权益、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公共领域问题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主要内容,促使各级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的供应模式,变为以政府标准价出让供应,同时合理增加中央财政在住房保障领域的支出,增加部分用于支付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弥补部分地方政府因土地划拨方式供应而减少的土地收益。三是通过立法将土地出让金收益按比例建立全国性住房保障基金,以奖励项目建设的方式返还地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将保障性住房支出纳入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管范围,对保障性住房支出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实行单独审查并向社会公开。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第三方实施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关键就是对代理人的监管问题,政府因其具有纠正市场失灵的职能,如果再参与保障性住房的生产和供应环节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住房产权无法清晰界定,而监管和实施的成本将会非常高。因此在设计住房保障制度框架时应该向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第三方实施的非人际关系化交换方向发展,改变政府既是规则制定者又是规则实施者的局面,从而降低实施和监督成本。一是将政府职责定位为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者和政策实施的指导者,由政府所属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是将现有的政府所属的实施机构如直管公房管理中心或廉租住房管理中心从政府职能部门剥离,成为住房保障制度的第三方实施机构,主要转变为两类互不隶属的社会非营利组织,一类为审查认定组织,负责组织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对象资格审查认定、保障方式确定工作;另一类为项目实施组织,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是在国家立法的鼓励下,个人、公共组织或私营部门组建非营利组织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准入退出机制构建住房保障制度框架的主要目标是纠正住房市场失灵以及防止因政府职责缺位和效率低下而导致的政府失灵,其核心是通过公共财政政策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使不同收入阶层能够获得合适的住房。但是在保障性住房与市场住房之间由于政府的干预而形成巨大的利差,由此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的社会公平便成为制度框架构建的焦点。然而,交换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对保证制度实施的公平将产生巨大影响,保证住房保障对象的信息完整性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关键。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整合构建完整的信息共享平台已完全可能实现,对降低住房保障制度的“依从成本”将产生积极影响。第一,通过构建涵盖劳动保障、税务、银行、证券、公安、民政、房产等部门信息共享的平台,实现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全面掌握,构建公平的资格准入机制。第二,构建针对不同收入、无房时间等因素的排队轮候机制,实现差别化的住房保障体系。第三,运用价格机制规范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一是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收入提高后实行逐步调高租金的方式或逐步减少租赁补贴,直到租金调整为市场租金或停发补贴;二是对经济适用住房方式保障的家庭在购买其他住房后实行由保障实施机构折价回购方式退出保障,回购的住房由保障实施机构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或出售;三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确定,为市场租金的80%~90%,一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购房便执行市场租金直到承租人退出;四是对租赁型保障对象在保障期间购买市场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在承租人退出该房后才将购房补贴拨付售房企业,保障对象将补贴购买的市场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时,必须将购房补贴款退还政府,同时按购房时补贴款所占比率提取售房时所获取的利润。构建科学的信息收集体系全国房屋普查所涵盖的信息非常广泛,从城镇到农村,内容包括房屋状况、居住状况、产权人及家庭情况等,同时由于城市的发展,房屋基本信息变更迅速,增加了信息收集的难度。构建科学的信息收集体系不仅可以增加信息的准确度,还可以提高信息收集的效率,对分析和制定住房公共政策极为重要。首先,明确组织机构,将全国房屋普查工作纳入到行政机构的重要日常职能。其次,固定房屋普查时间,将房屋普查工作常态化,一是在国家制定五年规划的前一年开展全国性的房屋普查工作,为制定下一个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五年规划提供准确的决策数据;二是其他年份通过抽样调查修正数据,为制定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和保障性住房土地利用计划提供依据。再次,建立以社区、村委会为基础的房屋档案信息系统,对住房情况及时修改更新。最后,对所有竣工的新建房屋由建设部门提供统一编号的“身份证明”,并通过网络建立新建房屋信息系统,便于查询和管理。

Ⅶ 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

不知您问的是不是公租房,如果是,请看下面的介绍: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第五章 配租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轮候配租。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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