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低保人员有住房补贴吗
具体间真清楚每都自规定说问题点矛盾住房补贴定义: 住房补贴家职工解回决住房问题给予补贴资助即单位答原用于建房、购房资金转化住房补贴(按月)或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住房市场通购买或租赁等式解决自住房问题200911月家于享受住房补贴税问题规定:职工未享受家福利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家福利房未达规定面积标准单位按家或政府规定补贴标准性或按月计入职工所住房公积金管理专用账户住房补贴暂征收所税 简言住房补贴单位给职工建房、购房种资金形式补贴 作低保员自工作单位若没谈住房补贴直接问自单位财务清楚像我省事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按季度或者份性发放 低保户享受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 低保全称居民低保障资金申请通按月打卡
⑵ 低保住房补贴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说,享受公租房的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⑶ 农村低保户住房补贴标准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⑷ 低保无房家庭可否申领住房补贴
可以,是不是低保户的城户口居民只要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规定的内都可以申请廉租房或住房补容贴。按规定城镇户籍的居民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可以带有关证明、证件手续去户籍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廉租房或补贴。所以低保户无房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或补贴。
⑸ 低保取消了还能享受住房补贴吗
可以的 住房补贴是用人单位的福利 跟低保没有关系的
⑹ 北京吃低保住房补贴每月何时发放
这个月的住房补助什么时候发我是底保户
⑺ 低保住房补贴申请提交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低保申请范围和条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资帮助的权利。
其主要对象是: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
2.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期满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 在职人员、下岗人员、退休人员中,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对于申请对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障:
1. 虽符合上述保障对象的规定,但家庭日常实际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
2. 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电脑、移动电话、摩托车、汽车和养有宠物的。
3. 家庭人均月收入虽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其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经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⑻ 低保住房补贴,补助具体条件有哪些
具体间真清楚每都自规定说问题点矛盾住房补贴定义:
住房补贴家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给予补贴资助即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资金转化住房补贴(按月)或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住房市场通购买或租赁等式解决自住房问题200911月家于享受住房补贴税问题规定:职工未享受家福利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家福利房未达规定面积标准单位按家或政府规定补贴标准性或按月计入职工所住房公积金管理专用账户住房补贴暂征收所税
简言住房补贴单位给职工建房、购房种资金形式补贴
作低保员自工作单位若没谈住房补贴直接问自单位财务清楚像我省事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按季度或者份性发放
低保户享受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
低保全称居民低保障资金申请通按月打卡
⑼ 低保户住房补贴为什么没有我的
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实现五有三不愁才能脱贫,住房破烂需维修的政策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住居条件恶劣须异地搬迁的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选址新建,政府补贴资金要高许多,不是所有的贫困户都要维修房屋,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亨受这些惠民政策,况且你是低保户还不属于贫困户范畴。当然具体情况得向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咨询
⑽ 2018年低保住房补贴什么时候发每月多少钱
低保补贴发放时间和每月多少钱各地有各地的规定,不是统一的,所以你应该去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咨询一下让工作人员告诉你。因为工作人员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