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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建设住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29 21:20:26

Ⅰ 沙湾交住房公积金在克拉玛依能用吗

克拉玛依市暂时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
一、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六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必须按规定在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二)借款人工作稳定、出勤状况近一年内为正常,无不良嗜好,有正常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及行为;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无不良信用记录(指连续3个月(含)或累计6个月(含)以上恶意逾期还贷记录);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建造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四)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总房款的20%;购买二手房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总房款的30%;建造住房自筹资金不少于建房总额的5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取得购建房有效文件起1 年内有效;
(五)同意提供住房抵押担保,并按照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保证担保;
(六)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借款人及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 或已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规定次数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根据以下三项计算取最低值:
(一)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计算公式:个人贷款限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月)×最长可贷款年限×系数(N)。
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限额之和。
(二)房屋价值一定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管委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前款计算公式中的系数N,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经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本办法实施初期系数N=0.9,对偿还贷款能力较强、信用优良的借款人,经管理中心调查审核通过后,根据购买住房情况,系数可适当调高。
第十条 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经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购买二手房者,则房龄(指房屋自竣工至交易时的年限)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50年。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时,贷款利率做相应的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不含1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三、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二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受委托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一) 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
(二) 借款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三) 借款人已婚,应当提供配偶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配偶在本地无固定工作的,需居委会出具证明;
(四) 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自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五)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六) 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所购住房价值评估报告;购买外地住房抵押本地住房的,需提供本地住房价值评估报告,抵押他人住房的,同时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七) 提供保证担保的,选择保证人担保应由保证人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选择购买保证保险的应由保险公司出具同意承保的相关证明;
(八)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受委托银行按照要求,对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贷前审查签章确认,并将审查确认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传递到管理中心。
第十四条 管理中心在收到受委托银行传递的借款人信息及相关资料后进行贷款审复核和审批,做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后,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贷款资料传递到受委托银行。
第十五条 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受委托银行应按以下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与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第十六条 在乌鲁木齐市明园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直接向明园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乌鲁木齐市所属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完成担保和反担保相关手续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的发放。
二、参考资料: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klmygjj.com/

Ⅱ 沙湾交住房公积金在克拉玛依能用吗

一、沙湾交的住房公积金在克拉玛依暂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克拉玛依市目前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二、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必须按规定在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
(二)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工作稳定、出勤状况近一年内为正常,无不良嗜好,有正常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及行为;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无不良信用记录(指连续3个月(含)或累计6个月(含)以上恶意逾期还贷记录);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建造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总房款的20%;购买二手房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总房款的30%;建造住房自筹资金不少于建房总额的5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取得购建房有效文件起1 年内有效;
5、同意提供住房抵押担保,并按照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保证担保;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及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 或已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规定次数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克拉玛依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二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受委托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一) 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
(二) 借款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三) 借款人已婚,应当提供配偶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配偶在本地无固定工作的,需居委会出具证明;
(四) 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自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五)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六) 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所购住房价值评估报告;购买外地住房抵押本地住房的,需提供本地住房价值评估报告,抵押他人住房的,同时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七) 提供保证担保的,选择保证人担保应由保证人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选择购买保证保险的应由保险公司出具同意承保的相关证明;
(八)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受委托银行按照要求,对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贷前审查签章确认,并将审查确认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传递到管理中心。
六、管理中心在收到受委托银行传递的借款人信息及相关资料后进行贷款审复核和审批,做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后,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贷款资料传递到受委托银行。
七、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受委托银行应按以下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与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八、在乌鲁木齐市明园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直接向明园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乌鲁木齐市所属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完成担保和反担保相关手续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的发放。

Ⅲ 新疆克拉玛依市赠送住房手续怎么办理手续

房产赠与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房屋赠与回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答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克拉玛依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赠与完成。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Ⅳ 新疆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能不能在天津买房子

目前,在新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天津还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可以在天津购房后回新疆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Ⅳ 如何办理克拉玛依市社保养老保险转移和住房公积金领取

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回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答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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