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急急急!!!公司交社保怎么拿社保卡
需要先办理社保卡,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
1、单位领取社保卡需携带:
(1)加盖公章以及负责人签字或盖印的单位责任书;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个人申请办理的社保卡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代办人和持卡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代领的需携带);
(3)持卡人签名的委托书领取。(代领的需携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社保卡如何拿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
(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
❷ 社保卡 如何自己领取
1、社保卡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凭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并及时发放给申领人,不得漏发和迟发。
2、社保卡由个人申办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委托人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及《个人领卡通知单》。
注意事项:
1、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需要办理启用手续后才能正常使用。批量发卡时,由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申请,批量启用社会保障卡的社会保障功能。个人可在社会保障卡各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业务,启用社会保障功能。临时卡启用与社会保障卡相同。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可以到银行营业网点激活后启用。
2、第一次开卡需要45天后才能拿到社保卡,可以自己去领取的,社保局会将公司的社保卡领取单邮寄到公司人事负责人手里,带着社保卡领取通知单、公司出具的领取社保卡委托书(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领取通知单上指定的地址领取社保卡,也可以电话12333社保查询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查询。
就算你没有领到社保卡,只要公司有购买社保,报身份证号码都是可以查询到。若是查询不到,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用。
(2)社保卡如何拿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参考资料:社保卡-网络
❸ 拿到社保卡后怎么使用吗
新办的社保卡如何开通:
只需将社保卡激活与设置密码即可。
使用社保卡,需激活社会保障功专能属和银行金融功能,由本人到银行营业网点现场激活。拿到社保卡后,持卡人需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保卡(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社保卡、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办理)。社保卡激活后替代原医疗保险卡,原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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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广州市社保卡,医保卡如何拿
广州市社保卡医保卡办理如下:
总体发卡流程:本次采用集中发卡方式,面向截至2012年12月未满60周岁且制卡所需信息完备的职工医保参保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由本市医保服务银行通知参保单位到银行指定网点统一领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和配套使用手册,并在限期内向参保人发放。
2012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医保参保人的社保卡发放工作将另行安排。详询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43。
领卡具体要求:
按通知统一领卡。单位在收到银行的领卡通知后,经办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领卡。如参保单位经办人暂未收到领卡通知,可主动联系单位原医保磁条卡发卡银行,咨询发卡计划安排;
现场清点数量。单位要根据银行通知的领卡数量合理安排人员和交通工具,确保社保卡的安全交接。参保单位经办人领卡时请当场清点卡片和配套发放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使用手册》(下称《手册》)数量,确认实物与发卡记录相符;
限期集中发卡。单位应在领卡后的20个自然日内,将社保卡和《手册》发到参保人手中,以免影响社保卡医保功能的如期开通;
参保人领卡签收。单位向参保人发放社保卡时,请注意提醒参保人认真核对《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汇总表》(下称《汇总表》)、社保卡卡面印刷的个人信息。如《汇总表》、卡面信息正确并一致,参保人必须在《汇总表》上签名确认,再领取社保卡和《手册》,一卡一册。如《汇总表》、卡面信息有误或不一致,请暂不发放,并在《汇总表》上做标识后退回发卡银行。若参保人不在本地的,参保单位经办人应尽快联系本人领卡;
按期汇交《汇总表》。参保单位经办人完成发卡后,须向发卡银行提交参保人签名的《汇总表》,并将尚未发出的社保卡交回发卡银行;
参保人代领卡要求。参保人如委托他人代领卡,代领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委托证明、并出示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上述代领资料由参保单位经办人负责收集后,统一交回发卡银行;
参保人逾期领卡处理。未能在参保单位集中发卡期间领卡的,将另行安排发放。
❺ 单位如何领取社保卡
1、单位领取社保卡需携带:
(1)加盖公章以及负责人签字或盖印的单位责任书;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个人申请办理的社保卡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代办人和持卡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代领的需携带);
(3)持卡人签名的委托书领取。(代领的需携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社保卡如何拿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
(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
❻ 社保卡怎样拿临时卡
你的社保卡可能你离职而没有发,你看一下你临时社保卡卡号,然后查一下,有没有发卡,如果没发,你到新单位他会给你续交社保,如果发了,丢了那你拿身份证再补办一张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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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佛山市社保卡如何领取
参保人在我市有参保记录均可申领社会保障卡。由申领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外)本人持身份证自行到佛山市内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的任一网点申领。未满16周岁的申领人须由监护人代理申领,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与申领人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
已参保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国人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表(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向单位所在地社保办事处提出申领:
1、港澳参保人员提供本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定点照相馆数码证照相片回执。
2、台湾参保人员提供本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定点照相馆数码证照相片回执。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华侨参保人员,提供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定点照相馆数码证照相片回执。
4、外籍参保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定点照相馆数码证照相片回执。
注意事项
1、初次办理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时,个人不需缴费。社保卡工本费20元/卡由发卡银行承担。
2、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与旧医保卡在基本功能上是一致的。参保人通过零星申办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的,可到佛山市五区内各合作制卡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申请零星制卡。
3、社保卡激活属银行业务,询社保卡所属银行。 我市社会保障卡具备金融账户功能,该账户可全国通用,对应的借记卡适用范畴都能使用;医保账户可以跨区使用,亦可跨区查询余额,但不能跨市使用。
❽ 社保卡因本人不在家要怎样才能拿到
社保卡,如果本人确实无法去领取的话,是可以出去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亲人或者朋友去社保局领取的
❾ 社保卡怎么领取
拿着领卡证明去社保部门领取就好了。
说到社保卡,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社保卡隐藏的作用有什么呢?让奶爸来告诉大家吧! 【社保卡里藏了这么多秘密,别说我没告诉你!】
社保卡作为基础的保障,有着多元化的用途,缴纳社保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做的事情,这是给我们自己的安全感。
望采纳!
资料来源:奶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