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扣完社保后工资未达最低工资标准违法吗
扣完社保之后,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有此可见,用人单位是要在提出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以后,所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是属于国家规定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所以,在扣完社保之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贰』 最低工资是扣完社保之前还是扣完社保之后所拿的钱
尽管《最低工资规定》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可从其计算方法推出最低工资是指扣社保之前的工资总额。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3】第21号)
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该规定还有一附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
举例: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10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87,最低食物费用为127元,恩格尔系数为0.604,平均工资为900元。
1.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210×1.87+a=393+a(元)(1)
2.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604×1.87+a=393+a(元)(2)
公式(1)与(2)中a的调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另,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360元-540元之间。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浮动系数的确定主要考虑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各地可参照以上测算方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叁』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是以员工工资为基数还是以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
这个基数问题,少数公司是按照员工工资为基数,但是大部分都是以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的,这样可以为企业节约一大笔成本。这个不稀奇,很正常。对我们员工来说问题也不是很大。
是以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的,如果是在国家事业单位,这个数字很好确定的,但是如果在其他的所有制公司,基本工资就是指你的奖金或者补助之外的,也就是工资基本固定的那部分收入来计算的,如果是工资数字变动很大的岗位,
一般公司都会给出一个指导性的各岗位的数额,然后一年就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核定的,比如,销售人员的工资里面,绩效占了很大比例,但是这个在每个月跟业绩挂钩,没法确定,那就按照公司的平均水平或者公司规定哪个职级就按那个标准来进行执行。
(3)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社保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
调整情况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与2007年相比,2008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从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则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标准运行期从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下限为1735元,上限为8676元,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
与2007年缴费基数从1478元到7392元比,缴费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时,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比2007年也提升,从960元到8676元。
2008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均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肆』 员工每个月扣除各种社会保险以后实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税前工资的,扣除保险以后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合法的,当然最低工资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劳动者自己可以多缴纳,也可以少缴纳;所以最低工资是包含五险一金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政府强制的一个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伍』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五险一金后还是扣除之前
企业从最低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不再发有工资,显然是违法的。
最低标准工资中,可以包含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但即便如此,应缴纳的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不会超过劳动者工资的15%—20%,扣除五险一金后,至少得到80%左右的工资。
且最低工资中不包括加班费及相应的补贴或津贴,且不应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
建议要求企业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否则,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陆』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是扣除社保后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内容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柒』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五险一金后还是扣除之前
最低工资标准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应发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版依法签订的劳动合权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五险一金,是员工所在公司给的保障性待遇,其中住房公积金不仅是个人避税的一种途径,更是收入的一种增加方式。因而对待的时候,员工一般都是积极争取的。很多人交了五险一金,具体怎么交五险一金,五险一金要交多少年等一系列的问题还是一知半解的,今天,金投保险网小编就跟大家讲讲五险一金最基础的知识。“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捌』 扣除社保后低于最低工资了,该怎么办
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税前工资的,扣除保险以后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合法的。
当然最低工资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劳动者自己可以多缴纳,也可以少缴纳;所以最低工资是包含五险一金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策指导性的劳动报酬底线。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既是在维护和保障低收入者的正当权益,又是降低收入分配“马太效应”的重要途径。虽然各地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时,常会面临来自企业的“诉苦”,但管理者应当保持清醒头脑,实事求是地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与劳动者报酬之间的关系。企业也要明白,处于收入分配链末端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来就不是“高不可攀”的。
(8)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社保扩展阅读: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政府强制的一个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 )]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玖』 扣除社保后低于最低工资了,该怎么办
据我所知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保护,指的是劳动者应得工资,不是依法扣除应当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后的工资。因此,劳动者工资扣除应当由个人承担社保后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拾』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即最低工资金额是扣除缴纳的个人保险等费用后的金额。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10)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社保扩展阅读: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