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辞职换工作后原单位的社保卡如何办理
这里分二种来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源辞职是为了到新的单位去上班。
这种情况就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如果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办理)。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金融社保卡,你可以自己到当地开展此业务的银行个人申报社保卡。
个人办理社保卡要带上身份证和近期数码相片回执。
另辞职后,如果因事耽搁而没有继续交纳保险费的话,之前所交纳的费用不会做废的,只是你原来的医疗保险将中断,不能享受其福利。
(1)辞职后办社保卡扩展阅读:
社保卡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养老保险如何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社保中心
B. 辞职后社保卡多久可以拿到
1、社保卡一般工作三个月左右能领取,有的地方是半年。2、社保中心查询版,如果对自己的社权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C. 辞职后社保卡没有办理下来怎么处理
通常而言,只要你参加过工作的话都是有社保卡的,这个社保卡可能还得社保回局的研制当中,你可以打电话答问下社保局提供下你的身份证号码之后查询一下办理的速度,现在通常而言的话网上面也可以查询的,查询之后的话你就知道社保卡办到哪里了,如果办下来的话通常会发到那个一个银行,就是和你这个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因为现在社保卡都是金融社保卡都有两个功能。
然后你去那个银行把社保卡拿回来就可以了。
D. 辞职后没拿到社保卡,后面如何办理社保转移谢谢!!!
一、年后辞职,公司什么时候办理社保转移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15日内转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二、社保省内转移详细流程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
辞职者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
三、社保跨省转移详细流程
1、到之前工作的省份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然后在新省份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成社保开户手续后,提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
详细步骤是:(四个步骤)
你申请社保转移——新的城市同意接受——旧城市办理转移——新的城市接受转移。
四、社保转移注意事项:
1、年龄要求
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超过这个年龄,社保就不能转入了。
2、社保有五险只能转移两险
气质能转走的只有医保和养老个人账户金额和缴纳年限。
E. 辞职后社保卡还能用吗该怎样办理手续呢
辞职之后医保来卡还是可以使用自的。
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并继承。另外,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参加医保并享受医保待遇。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后可以挂靠,去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但是根据《保险法》来看: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F. 办理的社保卡在离职以后还能使用吗
辞职之后医保卡还是可以使用的。
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回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并继答承。另外,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参加医保并享受医保待遇。劳动者重新找工作后可以挂靠,去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但是根据《保险法》来看: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