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没按照社保发工资怎么办
可以到劳动局申诉。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版起三十日内凭权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❷ 公司不给发员工的工资,还有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专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属,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和公积金现在都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算是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只能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是绝不是不缴。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举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❸ 公司三四个月不发工资,社保欠费一年没有交怎么办
你直接找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然后交给劳动仲裁的人员去帮你。要回你的工资和社保。
❹ 我交社保费只差一个月要发工资了,可没有拿到社保卡怎么办
1,单位没有给你社保卡应该是你的主管在你刚进入公司的时候没有给你上报,进公司两个月之内如果没有上报的话,就需要自己去社保局办理了,
2,去办理之前可以提前拨打客服电话12333咨询,需要带什么,社保局地址,客服都会给你讲解的很清楚的,现在自己去社保局办理也是挺简单的,到社保局人不多的话20分钟就可以办理好拿到卡,办理最费时间的就是人多排队。
3,如果自己没有时间去社保局办理,可以通过部门主管,到行政部领取社保卡办理单,让公司帮你办理,公司办理的时间比较长,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才能拿到社保卡。
❺ 企业不交社保,拖欠工资怎么办呀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内,发放的周期为一个月容。对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可以以未及时发放为由提起仲裁并主张经济赔偿金。
1、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该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
2、劳动合同解除后,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❻ 我的工资是社保局发的上月工资没有发怎么办
工资没有收到可能出现问题,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查询。一般情况不会少发工资的。
❼ 单位没有给工资就交社保别的什么都没给说法怎么办
这要看是什么原因不发工资。如果没原因肯定不合法。如果是周转困难拖欠半个月一个月的,也不合法但你告他也没多大用处。但如果是员工有极重大过错,被扣完工资的,不发就合法。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解决工资以及缴纳社保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的“缴纳社会保险”,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足额,如果公司已经缴了,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不应看做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补缴即可。所以员工不能拥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不写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的权利),也就不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还要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❽ 单位以没有开工不给员工交社保和发工资怎么办
单位以这样理由,不给员工交社保和发工资的话,可以到劳动仲裁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