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事业单位辞职后 自己交社保 退休工资是否有区别
没区别,自己交社保如果缴纳的基数和之前缴纳的基数一样,退休后是没有影响的。
现在都统筹之后,事业单位和企业缴费都按照单位20%,个人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基数可以选择适合的档位,如果交的档位高,退休工资会比之前的更高。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1)在单位有工资还能在另外单位办理社保缴纳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⑵ 单位没有给工资就交社保别的什么都没给说法怎么办
这要看是什么原因不发工资。如果没原因肯定不合法。如果是周转困难拖欠半个月一个月的,也不合法但你告他也没多大用处。但如果是员工有极重大过错,被扣完工资的,不发就合法。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解决工资以及缴纳社保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的“缴纳社会保险”,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足额,如果公司已经缴了,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不应看做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补缴即可。所以员工不能拥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不写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的权利),也就不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还要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⑶ 在新单位领工资,社保在原单位交,能否转账到原单位缴纳
这要同俩个单位协商,如果同意,可以。
⑷ 如果员工在其他单位已经缴纳社保 ,那么本单位可以不用给他缴纳社保,把钱以工资的形式直接发放吗
不能交保险不属于单位原因造成的,所以不支付任何补偿也是合法的,如单位同意给当然可以。
⑸ 为什么个人缴纳的社保单位要先从工资中扣除然后在从单位的账户中给职工交社保这么麻烦
由单位为在职员来工参保缴纳社保的源,单位在参保地社保局开设了一个代扣代缴银行帐户,单位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金前,必须要把发放给员工工资前扣出个人缴纳部分,统一存入代缴银行帐户内。
如果不是以单位为单位来统一参保,参保地各地单位员工都以个人帐户来扣缴社保金,哪么银行、社保局的工作量是多少呢,相比之下,显而易见由各单位来统一代扣代缴要简单的多了。
⑹ 社保,公积金 ,单位应缴纳的部分没有缴纳,但是个人的部分已经在工资里扣除了,我该怎么办
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没缴纳的社保可以到社保行政部门举报,要求补交。
⑺ 已经离职了但是社保原单位没停,新单位交不了,原单位缴纳的全部要从我工资里扣。
已经离职了但是社保原单位没停,新单位交不了,原单位需要赔偿,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7)在单位有工资还能在另外单位办理社保缴纳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⑻ 社保和工资不在一个单位可以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8)在单位有工资还能在另外单位办理社保缴纳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十七条个人账户基金按照下列规定按月划入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中;其中,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按月划入本人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
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职工个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分年龄段按照不同比例按月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可以提取用于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在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未建立前,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按月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⑼ 自己交的社保,在单位开工资时能否抵扣个税
自己交的社保,在单位开工资时不能抵扣个税,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⑽ 在一个单位缴社保,在另一个单位上班,社保局会不会要求两家都要缴社保
只需要在一家公司缴纳社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专基本属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不买某些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用工单位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而且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因此,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只要只缴纳工伤保险,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由其本人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