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东莞社保卡号怎么查询
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1.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回不清楚,答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⑵ 2019东莞社保卡号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你好,东莞社保查询个人帐号各项信专息明细你可以属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查询:
1、可以拨打东莞市当地社保局电话查询,(0769)12333
2、访问东莞市社保局网站查询
3、或者亲自到东莞市当地社保局查询。
以上是东莞社保查询的3种方法,望采纳,谢谢。
⑶ 东莞社保卡已更换手机号码为什么还是没法绑定和认证,查询
1、参保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联系版方式等;
2、去权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更新联系方式(备案),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手机验证等手续,必要时可以请求工作人员协助即可。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
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
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
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
⑷ 东莞社保卡不知道卡号,自己可以查询到吗
可以根据来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自询方式。1.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
⑸ 东莞社保卡卡号是不是用身份证号码
是的,而且新卡没有密码,如果要设置密码还要到社会保障局设置
⑹ 有东莞社保卡再深圳办社保卡卡号相同吗
在地区办理的社保卡,社保卡卡号是不相同的,但是上面都存在本人身份证号码,相互之间没有影响,员工可以选择社保转移之后,将两处社保进行合并累计。
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⑺ 一张武汉的社保卡后来又办了一张东莞的社保卡卡号不一样该怎么办,两
有两张社保卡?并且号还不一样,这说明你有两个社保账户。你必须说明这两个账户是怎样建立的,否则无法给你合理的建议。
⑻ 一张武汉的社保卡后来又办了一张东莞的社保卡卡号不一样该怎么办,两
社保是按照市级地区进行划分的,在两个不同地区办理的社保卡卡号是不一样的,但是身份证是一样的,员工是可以申请社保转移进行合并到一个账户上进行累计。
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⑼ 东莞社保卡卡号是什么
你可以查一下你的个人帐户,养老,医保等。
⑽ 东莞社保卡更换问题
参保单位社保卡的申领 参保单位以单位捆绑的方式为其职工换发社保卡,需办理以下手续:
1、参保单位与银行签订《发卡服务协议书》,选定发卡银行。
2、单位专管员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保卡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3、申领人核对、补充或修改《社保卡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及时交回单位专管员。
4、单位专管员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社保卡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5、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提交的《社保卡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6、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查通过,双方签名确认。
7、单位专管员在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
8、单位专管员应于领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卡发给申领人,并告知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温馨提示:
1、在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领本单位的《社保卡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环节中,单位专管员因故无法前来,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有效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
2、在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的环节中,单位专管员因故无法领卡,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社保卡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