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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到社保卡已经发生医疗费用

发布时间:2020-12-18 19:30:44

1. 在上海己交社保,社保卡没有拿到手,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医疗费用零星报销范围: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在外省市医疗机构急诊专的医疗费、在本市因院前属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社保卡》或《医保卡》报损或报失期间的急诊医疗费。
2、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参保人在居住地发生门急诊医疗费、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住院医疗费。
在职职工由单位派驻外省市长期工作的,可凭职工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以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异地转移手续。经区县医保中心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手续后,该职工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到邻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在职职工的就医关系转移到外省市后,又被单位调回上海工作的,可凭职工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异地转移手续。
办理就医关系转回本市的手续前,应先完成外省市发生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手续。

具体文件参见:上海医保中心官网——上海医保网——服务指南

2. 社保卡没发下来,住院能报销吗

1、是的,只有住来院治疗才会报自销。正式卡没有办下来之前,因病住院治疗需要,带着身份证到社保服务中心可以办理临时卡。2、医保卡还未领到,个人住院后也是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请放心,个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3、另外,病人还可以先去看病,然后到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报销费用将会直接打进指定的银行卡。需提醒您注意的是,申请报销时需带齐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历等材料。4、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5、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3. 社保卡发放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急~~~~

将医疗费用的单据交给公司,让公司按流程报销,(就是讲那700多累计到社保卡里),以后你拿着社保卡看病1800以上的部分就实是报销了。

4. 去医院看病没用社保卡能报销吗

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领到专社保卡属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

持社会保障卡看病步骤:

1、,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3、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4)没领到社保卡已经发生医疗费用扩展阅读:

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5. 社保卡刚刚拿到手,之前的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吗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内程序容: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6. 医疗费当时没用社保卡报销,以后能报销吗

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7. 没拿到医保卡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

首先,能不能进行报销并不是由医保卡决定的,只要你交了社保的费用,就建立了社保账户,能享受社保的相关权益。

因此,不管你有没有拿到医保卡,都可以进行报销,只不过没有医保卡进行报销会麻烦一点。

一、由于医保卡的发卡时间比较慢,新卡还没有下来,可以去社保局办理一张临时社保卡(使用时间两个月)。

注意:不要弄丢临时社保卡,新卡下来后,需要交还临时卡,新卡才能开通。

二、由于社保丢失暂时没有医保卡的,先挂失,再进行补办。补办发下来的时间太长,也可以像上一种方法一样申请临时社保卡。

三、既没有社保卡,也没办临时卡,只有社保,这种的情况比较麻烦。

这种情况下,在医院挂号、交费给收费口,费用先自己支付,再由单位或者个人去参保社保局报销。治疗好了后带上医院开的发票、结算单等证明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去进行报销手续。

(7)没领到社保卡已经发生医疗费用扩展阅读

医保卡查询方式

1、带上身份证到当地医保局查询;

2、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免费咨询电话12333

3、当地劳动保障网上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当地有专门医保网的,在其医保网上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8. 社保卡未发到手,去医院看病能报销吗,如何操作

凭借个人身份证就可以报销。在定点医院就诊时,先向医院的新农合告知自己还没领到社保卡的情况,并出示身份证,工作人员将利用身份证读取个人信息,这样便可以实现费用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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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报销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

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等,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肆橘药费用的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笔者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坦脊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让雹渗)。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

9. 社保卡在医院看病可以报帐吗

社保卡不是医保卡。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社会保障卡上存有的供持卡人在医院就医结算的“个人账户”,类似于银行卡的“电子钱包”,社会保障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同银行卡中的“电子钱包”有本质的区别,它记载的是个人账户中“帐”的情况,而不是真正的“钱”。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今年该市全面发放社保卡,持卡就医人群在不断增加,其中一部分人还不太了解社保卡如何使用,在持卡就医及报销的过程中碰到难题。近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给予解答。 问: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报销,如果您已使用过社保卡就医,需同时将社保卡上交。 社会保障卡
问:门诊挂号诊疗费用不按比例报销了? 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患者今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门诊起付线,医疗保险基金同样定额支付2元。 问: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 答:因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 问: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1] 问: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 “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1、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2、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10%的医疗费用); 3、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问:在职转退休人员应如何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持卡人信息,可到发卡单位所在区县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数据同步。 问:在职转退休人员没有及时变更社保卡信息会出现哪些问题? 答:在职职工退休后没有及时变更信息,在持卡就医时,仍将按照在职职工的门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这可能会损害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 问: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 答: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问: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有变化吗? 答:持卡就医后起付线标准不变: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问: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有何调整? 答:目前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帐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蓝本)丢失,如何处理?如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社保卡丢失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卡手续,单位需同时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问:社会保障卡到哪里领取? 答:在职人员在参保单位领卡;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取;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领卡。 问:领到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改? 答:发现此种情况,多为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属上述情况,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 问: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其上交区县社保中心重新制卡。 问:如何查询卡内信息? 答:可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或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 目前,本市社保卡服务体系主要由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保卡服务热线、社保卡服务网站和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四部分组成。社保卡服务网点设置在全市300多个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和18个区县社保中心及市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方便持卡人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社保卡服务热线是“96102”,提供24小时开通服务;另外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社保卡服务网点和本市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内均安装了社保卡服务自助终端机,可实现查询医保信息以及预挂失等功能。 问:为什么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答:本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为2009年2月16日零时医疗保险数据库中的时点信息,此后新参保的人员及因信息比对有误需进行二次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在本次发卡范围。因此,造成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问:参保人领卡后,对持卡就医的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一些单位告知参保人在下半年或年度才能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领到社保卡后,即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但在此之前如有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应提前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 答: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用。医保手册(蓝本)停止使用时,将向全市发布通知予以告知。 问:本次看病忘了带卡怎么办? 答: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问:初次使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开卡的手续? 答: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挂号或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可开通。 问: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问: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同时刷卡结算? 答:是。 问: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问: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就医? 答: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现金全额交费,由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医疗费用单据,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问:发生工伤事故后就医,如何区分是否应当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如实时结算了,后又被认定工伤,如何解决? 答:如果认定确实是工伤事故,应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经由工伤保险报销;如实时结算,后又被认定工伤,参保人员将实时结算的费用办理退费,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将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申报至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问:哪些情形需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2)残疾军人新参保; (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 (4)特殊病种审批。 (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 问:社保卡丢了怎么办? 答: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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