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内公司要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试用期内公司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可能对单位造成的很明显的两种结果,加大企业用工风险。
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成本。
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只要不追究单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单位规定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合法的。然而有一种情况,员工辞职,不但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而且还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就属于此种情况。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以此类推,干的工龄越长,补偿越多。
2.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是违法的。
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之后开始缴纳。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一金不做强制要求,但是五险是必须要缴纳的义务。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约定双方一旦诉诸法律,还是要按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执行,所以单位认为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保的想法是错误的。
(1)试用期未买社保可否工资申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资料来源:网络员工试用期规定
2. 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上社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一旦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为员工参保!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共同承担。
另,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工资所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公司不仅要为大家及时参保,而且要根据实际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哦!
3. 试用期不买社保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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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
按照国家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社会保险费不在工资组成部分内,所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应属于“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4. 试用期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会有什么影响
如果你是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对交不交纳社会医保和公积金是没有太大的影响,如果你以前交纳过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又调到这个新单位来试用期期间不给你交社会医保和公积金是有一定影响的,
5. 试用期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同时员工随时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 试用期间未购买社保,月底自动离职。公司没有发工资。可以申请仲裁么
1、试用期间未购买社保,月底自动离职,公司没有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回解决,答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补交社保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7. 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可以不买社保吗
试用期内,单位也应该参保,有些单位会趁着试用期,不给员工参保,节省费用而已。
8. 试用期不交社保违法吗
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等九项内容。因此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企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就社会保险可以主张补缴。
(8)试用期未买社保可否工资申报扩展阅读:
社保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北京地区社保补缴流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至征缴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4、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