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发放工资时未扣个人社保,个税怎么账务处理呢
如果银行已经扣款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银行没有扣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或者下月一并处理,本月不处理。
(1)没发工资但是直接缴纳社保了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Ⅱ 社保先缴纳后扣工资怎样做帐
社保单独的账务处理。
社保的滞纳金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社会保险会计分录:
内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容: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劳动保险费 (销售部门)
生产成本——劳动保险费 (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库存现金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单位负担)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代扣个人负担)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Ⅲ 对于非全日制的员工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入账它的工资能入工资表做费用可以直接入劳务费么
只能进劳务费进行做账,企业同时每月申报税款时按雇工的劳务费总额减去800元后按20%代扣个税。做账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没有缴纳五险的临时雇工,属于支付劳动报酬,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3、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
5、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3)没发工资但是直接缴纳社保了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Ⅳ 没有交社保的人员需要报个税吗工资怎么入账
没有交社保的人员需要报个税,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没有工资按实际金额入账,但是个税也按照法律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没发工资但是直接缴纳社保了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Ⅳ 只交社保不发工资做账 分录怎么写了
如果你单位资金不紧,能按月为职工缴纳社保,就不需要计提,如资金周转紧缺,不能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保,又为了能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正确反映当期的损益,那你就需要计提。
Ⅵ 公司员工没有工资但是交了社保可以吗,怎么做账呢
如没停薪留职的文件,这种情况基本上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员工事后可以有权进行权益追诉的。所以在工薪、工作内容上的约定是关键。至于帐面也是基于这些约定按实做吗。
Ⅶ 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工资能作为成本入账吗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一、员工工资计入成本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否则不能作为成本入账,现在社保要地税代收,就是要把这个跟成本税收等挂钩起来,确保员工的社保问题得到落实。
二、下述5项原则虽没有提及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税务机关对如何确定“单位员工”的判定标准上也许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议必须咨询负责你单位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所在地区对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
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时将工资薪金支出进一步界定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7)没发工资但是直接缴纳社保了怎么做账扩展阅读: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Ⅷ 是不是不交社保人员的工资是不是不能做账的不能入账又该如何做啊
是不是不交社保人员的工资是不是不能做账的?
没有这个规定,不交社保的人员只专要是企业员工(属签订劳动合同或事实合同),就可以作为应付职工薪酬入账。
缴纳社保和会计处理是两个概念,一个是社保法,一个是会计法,之间没有连带关系。不交社保属于违反国家社保法,但会计核算是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的,只要是支付了,就应在会计账和报表上显示。
Ⅸ 工资表发放时没有扣社保,但是却扣了社保,该怎么做账
可以和社保的人沟通一下,把下个月的不用扣。因为社保扣的金额是统一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