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了社保一定要交个税 工资是按个税做的吗
工资不是按照个税做的。交了社保的人说明属于公司的职工,需要申报个税,但是申报并不一定代表实际缴纳。实际缴纳的个税金额应该根据工资薪金,比照个税税率计算。
Ⅱ 公司做账工资做多了为什么要交社保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版照、登记证书或权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Ⅲ 没有交社保的人员需要报个税吗工资怎么入账
没有交社保的人员需要报个税,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没有工资按实际金额入账,但是个税也按照法律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交社保就要做工资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Ⅳ 交社保是不是一定要做进去工资表里面
是的,工资不是拿到手上的才叫工资哈,五险一金这些都包含的
Ⅳ 社会保险要根据工资水平交的吗
职工“工资总额”是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依据。所谓工资总额,即用人单回位在一答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它由以下六个部分构成: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3、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预支的劳动报酬。4、津贴和补贴——为补偿职工特殊金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包括住房补贴、电话补贴、交通补贴、各种伙食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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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关于社保工资做账问题
是不是不交社保人员的工资是不是不能做账的?没有这个规定,不交社保的人员只要是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事实合同),就可以作为应付职工薪酬入账。缴纳社保和会计处理是两个概念,一个是社保法,一个是会计法,之间没有连带关系。不交社保属于违反国家社保法,但会计核算是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的,只要是支付了,就应在会计账和报表上显示。
Ⅶ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一定要按工资来交吗
不违法,社保是按基数缴费的,这个基数是当地按平均工资算出来的
你的缴费基数是1500元,专也许你们当地缴费基数才属1000元呢??
多出来的300也许是加班费、补贴、效绩奖。
社保缴费基数是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地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出来的当年本地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的幅度,也叫核定缴费基数,这个通常是说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因为有些城市有些险种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另外设置缴费基数,比一定以社平工资为标准,养老就一定是以社平工资算的。
最低缴费基数是社保缴费基数的60%,最高缴费基数是社保缴费基数的300%,各单位企业按照自身与员工的经济情况,在规定的社保基数范围内(60%-300%)选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缴费基数,然后按照各险种的比例购买。只要不超过最低基数与最高基数,社保就没问题。
Ⅷ 桂建通平台发放工资要交社保吗
好多人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这个认识是错误的,必须加以纠正!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情况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2.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举例来说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人员变动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
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
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
情况2: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
1.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2.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3.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比如企业办公室等房屋装修,请来的粉刷工,油漆工,搬运货物临时找来的搬运工,企业一般是不会固定设置这些岗位,员工提供的也不是连续性的服务,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就成
Ⅸ 职工交社保必须要公司打卡发工资吗
不一定要打卡啊,发现金也一样!你是说社保基数要跟工资对上是吧?购买社保,基数只要在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之间,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Ⅹ 奖金部分的工资需要并入工资交社保吗
奖金部分的工资不需要并入工资缴纳社保,社保的缴纳计算是根据社保基数来计算的,社保基数是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10)交社保就要做工资吗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为缴费单位保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前款所列职权时,应当出示执行公务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