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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社保卡

发布时间:2020-12-13 10:33:10

1. 青岛市农村医保卡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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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种方法,最方便的是:
1.可以本人直回接登录青岛市人力答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个人查询”,查询余额和明细。说明:首次登陆初始密码为老卡的个人编号(磁条)或新卡的社会保障卡号(芯片)。
2.消费的时候,刷医保卡的消费单子上会显示余额。

2. 青岛农村社保卡在青医附院好用吗

好用 貌似报销比例不太一样

3. 青岛社保卡停交了半年 现在办农村合作医疗钱交了没给本怎么办

社会保障卡也叫医保卡,不管你缴纳的是哪类社保或医保,都用这张社保卡,所以这次再办的新农合医疗保险就不可能再发新卡了。

4. 在青岛怎么办理社保卡

可通过用人单位或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版应的权规定:

第九条 社会保障卡可以由个人直接申领,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等管理单位代理申领。申领业务可通过合作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新成立单位和驻青高校等新增参保人员数量较多的用人(管理)单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应在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由单位统一办理。

(4)青岛农村社保卡扩展阅读: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5. 青岛的社保卡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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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卡(简称新卡)是银行制作代发的,上面还有银行卡功能,算是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简称旧卡)的升级版本吧。现在如果新卡没激活,旧卡还可以用。如果新卡激活,那么旧卡上面的钱会转移到新卡里。

6. 青岛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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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如果是大病,花的多,报销也多一些
1:今年山东青岛全市新农合统一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运行模式;五市实现补偿比例、起付线、封顶线、诊疗项目、用药目录“五统一”;
2:全市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50%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到6万元。记者从市卫生局9日公布的《2010年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中了解到,今年青岛新农合的报销种类及补偿比例有增有扩,将进一步降低市郊农民的看病费用。
3:门诊费用每年可报200元自今年开始,门诊费用正式纳入全市新农合医疗报销体系:参合农民在户籍所在地定点的村卫生(所)、镇(街道)卫生院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中可补偿部分,按不低于20%的比例补偿。其中,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补偿比例提高10%,当年累计门诊实际补偿费用每人不高于200元。
4:在住院费用补偿方面,参合农民住院补偿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确定为1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统一确定为500元。参合农民在镇(街道)卫生院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中可补偿部分,采用分段按比例累计补偿的办法:医疗费用在10000元及以下的,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补偿70%、50%、30%;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60%,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35%。其中,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补偿比例提高10%。
5:慢性病门诊费用可报销30%本次新农合调整还将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的病种范围:参合农民患有特殊慢性疾病的,经个人提出申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经区市合管中心(办)审核确认的,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可补偿部分按30%比例报销,中医适宜技术(含针灸、推拿、拔罐等非药物疗法)治疗费用按照4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报销不超过5000元,从门诊统筹基金中列支。市级定点医院试点即时结报
6: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报销和预防新农合基金风险,今年,青岛将选择一到两家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开,2012年实现参合农民在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即时结报。报销药物目录扩容比例提高此外,为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自今年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将全部纳入《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0版),报销比例比其他非基本药物提高10个百分点。

7. 青岛市农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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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救助”对象
凡具有青岛市常住居民户口,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居住,且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大病医疗“特殊救助”:
(一)当年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
(二)家庭财产总额(不含家庭居住的唯一房产)不超过20万元。
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情况特殊紧急,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度总收入,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紧急特殊救助”。
二、“特殊救助”标准
(一)“特殊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期间,自然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享受抚恤定补的部分优抚对象1000元以上部分,一般困难家庭成员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90%的一次性救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外的医疗费用),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享受抚恤定补的部分优抚对象2000元以上的部分,一般困难家庭成员2万元以上的部分,最高给予80%的一次性救助,具体救助比例根据当年“特殊救助”对象的人数和医疗费用总金额确定。年内统筹内和统筹外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需“紧急特殊救助”的救助标准,由区(市)提报,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一事一议。
(三)全年全市累计“特殊救助”金额不超过年度“特殊救助”预算。
三、“特殊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由家庭成员向患者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如实提供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患者身份证、户口簿及病历、医疗费结算单据、明细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特殊救助”认定审批表》并出具家庭收入、帐户、财产状况审查授权书;
(二)审查。镇(街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村(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资格审查。组织对申请人的房产、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进行审查(参照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执行),在此基础上,经评议、公示(公示期为5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区(市)民政部门;
(三)审核。区(市)民政、财政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逐一进行审核,提出拟救助意见,在每年10月上旬,将9月30日前“特殊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特殊救助”拟救助人员明细表》报市民政部门;
(四)审批。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区(市)“特殊救助”人员和救助标准;
(五)资金发放。每年11月上旬,由市财政部门将市级财政“特殊救助”补助资金拨付区(市)财政部门,各区(市)在11月底前将“特殊救助”资金发放给救助对象。
“紧急特殊救助”由家庭成员直接向患者户籍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如实提供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患者身份证、户口簿及病历、医疗费结算单据、明细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紧急“特殊救助”认定审批表》;区(市)民政、财政等部门组织实地审查,提出拟救助意见,5日内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牵头,与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核实,提出具体救助方案,经青岛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批准后,予以即时救助。
“紧急特殊救助”对象如再申请“特殊救助”,应将已发放的“紧急特殊救助”资金从“特殊救助”资金中扣除。
四、“特殊救助”资金来源与管理
(一)每年市、区(市)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安排“特殊救助”专项救助资金。
(二)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和镇(街道)将城乡困难居民“特殊救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对贪污、截留或擅自改变用途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特殊救助”的审查、审核程序,做到认真细致,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承担责任的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救助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四)对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采取隐瞒、虚报等手段骗取救助资金的当事人,经调查属实要如数追回其所获救助资金,且两年内不得享受“特殊救助”。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特殊救助”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并积极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特殊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举报电话82106096、82101999和民政信息网络接收全社会的监督。
五、加强统筹和协调
城乡困难居民“特殊救助”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部门社会救助的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组织、指导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统筹协调

8. 青岛市农村医保政策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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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规定的参保缴费时间不一样的,但是建议你12月底之前务必完成
有些地方可以延长至次年二月份,但是缴费之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多数地方要求12月底之前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因为这个本身就是针对次年全年的投保。
新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时间、金额、报销等政策变化比较大,即便是同一地方每年的政策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向你们当地社保机构或者村委会、居委会、镇社保所具体咨询当地本年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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