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如何做
缴纳时:
借来:应付职工薪酬自--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1)个人工资不够交个人社保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❷ 计提工资、发放工资、缴纳个税和社保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的
计提工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应交税费-个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缴纳个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个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五险(公司部分)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五险
计提公积金(公司部分)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交社保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五险
其他应付款——五险
贷:银行存款
交公积金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个人工资不够交个人社保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❸ 缴纳社保怎么做会计分录
1、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1、纳费检查的主体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纳费检查的客体是纳费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实际应缴费基数与纳费申报数或核定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费和偷费现象。
3、纳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4、地税机关进行检查时,必须首先开具《社会保险费纳费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
❹ 员工只有1天的工资不够扣社保的,员工交回现金怎么做账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版分)
权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❺ 单位代缴个人社保,发工资时扣除个人社保,会计分录
1、单位代缴个人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金 (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扣除个人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金 (个人承担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5)个人工资不够交个人社保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❻ 发放工资时未扣个人社保,个税怎么账务处理呢
如果银行已经扣款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银行没有扣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或者下月一并处理,本月不处理。
(6)个人工资不够交个人社保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❼ 员工离职工资不够社保代扣怎么办
员工离职复后社保当月做增制减,就不需要给员工再缴纳社保,因此也就不存在代扣的问题。
员工停缴社保流程:
减员处理,两种方法
1:网上申报办理减员业务,无需到社保中心即可;
2:在企业管理子系统里打出减员表, 报盘后去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网络申报:
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
❽ 工资、社保、个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如下处理正确吗
1、计提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生育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