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员工只有1天的工资不够扣社保的,员工交回现金怎么做账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版分)
权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❷ 工资不够扣除个人部分社保,公司能否要求员工交回
由于参保人当月工资额不足,无法抵扣当月应缴个人社保费的,参保人应向参保单位支付欠款。
❸ 员工离职工资不够社保代扣怎么办
员工离职复后社保当月做增制减,就不需要给员工再缴纳社保,因此也就不存在代扣的问题。
员工停缴社保流程:
减员处理,两种方法
1:网上申报办理减员业务,无需到社保中心即可;
2:在企业管理子系统里打出减员表, 报盘后去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网络申报:
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增、减员办理。缴费单位可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增、减员报盘文件。
❹ 问个工资不够个人缴纳的社保的问题
我觉得理论上来说你们单位给你交了社保是可能性不大的.
社保是上打租,也就是说月回初申报(当月答),还没听说提前预交的(本月预收下月).
你可以去当地社保,把你的情况说明之后提供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出是否有交社保.社保卡只是交到个人手里用来证明你是有保险的一种证件.
❺ 发工资不交社保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这个没有关系,你不用扣缴社保就可以了,因为他是内退职工,你们招聘即然内不办理人事关系容,你们可以按照劳务临时用工或者返聘用工处理,正常发放工资,不扣缴社保,如果社保部门检查,可以由该同志原单位出据社保缴费证明即可。
❻ 月初离职,工资不够扣社保
如果你月初申请辞职,但没有工作到月底,那么产生的社保费用,单位让你自己承担的,因此,建议你工作到月底。
❼ 我的工资不足最低缴费基数还能缴纳社会保险吗
职工工资总额抄低于最低工资袭表准的应当以该地区本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
你的公司要给你交纳社会保险,为的是不构成违法行为。
如果公司没有为你交纳,一旦你将公司告上法庭,那公司是要赔很多钱给你的,并且还有交纳罚金。
❽ 发放工资不及时,不缴纳社保可以直接走人吗
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不及时,不一定属于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的情形,但非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工资报酬的,当月工资未在下月支付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随之告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结清工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没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求结清工资,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应当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保留书面告知的证据。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以其他方式解除合同,后按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张权利不予支持,劳动者没有相关证据,难以获得司法支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2年6月21日
28.劳动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