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无锡办社保卡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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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社保卡,看你户口所在地了,宝龙哪里属于旺庄街道,到春潮哪里就可以办,就是菜场在向东一点,我就是在那办的,麻烦采纳,谢谢
Ⅱ 无锡办理社保卡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卡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回的彩色免冠照片答;
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到本市相关联银行(凭本人18位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办理流程: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
注: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Ⅲ 无锡补办社保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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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观山路199号市版民中权心4号楼
电话:(0510)85010208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城西路500号
电话:0510-81178676
无锡市南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通扬南路80号10楼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惠山区堰桥镇文惠路8号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惠山区堰桥镇文惠路8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二泉中路139
电话:(0510)88702382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澄江中路8号
Ⅳ 无锡社保卡领取网点
办理社抄会保障卡流程
办理依袭据:《无锡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锡政发[2004]336号)
一、办理条件
本市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二、办理程序
申领社会保障卡,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属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社会保障卡申领点办理。
申领社会保障卡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无锡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2)拍摄个人头像和指纹信息。
三、申办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外来从业人员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和暂住证。
四、办理时限
新办社会保障卡30个工作日后领取、遗失补办和换卡在7个工作日后领取。
五、收费标准
20元/卡。
六、办理地址
1、新办社会保障卡:在市区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和其他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2、遗失补办和换卡:北禅寺巷15号市社保中心五楼社会保障卡直属网点窗口。
七、工作时间:周一---周五的工作时间。
八、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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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无锡新区社保卡办理点在哪里
梁溪区 崇安寺街道劳动保障所 解放西路369号崇安大厦3楼 电话82705213
梁溪区 广瑞路街道劳动保障所 广丰三村114号 电话82456140
滨湖区 河埒街道劳动保障所 万达广场万千巷1号 电话85813241
滨湖区 蠡湖街道劳动保障所 蠡湖大道168号(蠡湖大厦1楼) 电话66002879
新吴区 旺庄街道劳动保障所 机场路111号 电话85297079
新吴区 江溪街道劳动保障所 叙康路290号二楼 电话82120437
新吴区 硕放街道劳动保障所 硕放镇文化中心二楼 电话85308113
锡山区 东亭街道劳动保障所 锡沪东路58号 电话88250310
惠山区 阳山街道劳动保障所 阳山胜利路(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3052332
惠山区 石塘湾社区 石塘湾石狮西路葑溪园 电话82238268
(5)无锡社保卡办理地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第二条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
(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