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京社保卡损坏,在哪䃼办怎么䃼办
拿着身份证去社保局劳动服务大厅办理,只要你说明要补办社保卡人家就直接给你补为了。到了就知道了。
B. 南京社保卡如何办理
如果是领到单位给你的社保卡,应该就是参加了五险,你可以凭你的身份证到就近社区的保障站,填一份关于要求开通网上查询功能。在南京劳动保障网上就可以查到。
C. 南京如何办理社保卡
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理即可。
依据《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凡符合我市参保规定的城乡居民,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相关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按规定持我市居住证参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职工医保中断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需分别提供相应的退伍、职工医保中断及释放证明等相关材料。
(3)南京市社保卡办理扩展阅读:
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由参加职工医保转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其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年,不足12个月的不予计算),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年限与基金最高支付上限挂钩待遇。
2、由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转为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在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前,可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待遇年度内医保待遇。
3、对符合《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困难人员,市、区各相关部门按统一标准、属地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做好困难人员认定及参保缴费工作。
D. 什么是南京市实体社保卡
卡片有点像身份证,背面写着南京社保卡,正面有磁条可以刷,里面记录了社保余额,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目前在全南京几乎普及了。
E. 南京市江宁区社保卡补办的地点在哪里
南京市江宁区社保卡补办地点可以在就近的社保局。
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电话挂失后,持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逾期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医保卡就是社保卡。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
南京市江宁区社保卡补办的地点有11个:
1、江宁区市民中心
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
69977097
2、东山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东山街道文靖西路99号
52181777
3、秣陵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江宁区双龙大道2299号
52721527
4、淳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淳化街道中市北街90号
52295821
5、禄口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禄口街道茅亭路176号
52777085
6、江宁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江宁街道瑜桥街96号
86106019
7、谷里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谷里街道新民街93号
86131309
8、汤山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汤山街道汤泉西路18号
84101690
9、湖熟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湖熟街道灵顺北路216号
52695733
10、横溪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横溪街道横云北路71号
86162908
11、麒麟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麒麟街道开城路60号
84121591
挂失时间:
1、市民中心: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每周六仅受理个人业务(包括新办卡、补办卡、领卡、挂失业务);每月最后两天因业务结算期,仅受理补办卡、领卡、挂失业务。
2、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每月最后两天因业务结算期,仅受理补办卡、领卡、挂失业务。
(5)南京市社保卡办理扩展阅读:
第一步: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电话挂失后,持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逾期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第三步: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F. 南京市建邺区去哪办理社保卡求详细地址!!!!谢谢!!!!
建邺区嵩山路18号,建邺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原水西门卡中心已搬至江东中路259号,目前水西门已没有办卡点。
G. 南京栖霞哪里可以办理社保卡
当地银行即可来办理,办社源保卡的所需资料如下:
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证件);
照相馆出具的办理市民社保的照相回执单(户口不在本地的)去四大国有银行办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社保卡办理流程如下:
一般进入企业或单位,都会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保,如果单位缴纳了社保,单位会为你一并办理社保卡,当然,个人去银行办理也可以;
本地户口的只需要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地的,就近去一家照相馆,可以出具相片回 执单,只要说是办理社保就可以了,15元/份,当即取加5元,不急的话,没必要,第二天再取回;
带着个人身份证和办理社保的相片回执单,填写办理业务单和社保卡办理申请单;
一个月之后去办理点领取,会有手机短信通知,取回社保卡,取卡的时候,工作人员要求设置2个密码,一个是医保卡密码,就是去药店买药刷卡,或医院报销需输入密码。另一个密码就相当于银行卡,可以存取钱,里面含有养老金退休金。
H. 我的南京我的社保卡丢了怎么办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南京市社保卡丢了在浦口办不了,需要会南京补办社保卡,因为社保卡没有全国联网。
社保功能挂失方式:短信挂失、窗口挂失和热线电话语音挂失。
1、短信挂失:持卡人可以使用信息采集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GS#社会保障卡号#社会保障卡密码或GS#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密码至指定短信中心进行社保功能挂失。
2、窗口挂失: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挂失。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双方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热线电话语音挂失:持卡人可拨打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热线,通过自动语音提示办理挂失。
4、金融功能的挂失:持卡人按照发卡合作银行的有关规定,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挂失手续。
社保卡丢失补办流程:
1、持本人身份证去银行补办社保以及社保缴费银行卡
2、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3、变更社保银行卡账号号码
4、完成补办社保卡
I. 南京的社保卡丢了 怎么补办
1、办理流程
(1)电话挂失
如卡遗失,持卡人可拨打12333电话挂失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及所属指定地点书面挂失,社会保障、银行账户挂失即时生效,电子钱包在被有效查封或自挂失受理日起1年后生效。
(2)书面挂失:
12333电话挂失后,市民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书面挂失,否则社会保障功能在3个工作日后将自动解除电话挂失。 银行账户挂失功能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2、办理条件
说明:自2000年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红色或蓝色,有玄武湖背景图案)2015年年内已停止使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具有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总体规划,
同时方便和保障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享受公共服务等相关事项,南京市已于2015年内停止使用原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全面使用南京市民卡。市民卡集社会保障功能、金陵通功能和银行功能于一体。
3、市民卡补办条件
(1)市民卡遗失的;
(2)市民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社会保障、银行、金陵通卡任一功能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持卡人本人携卡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换卡,原卡须交回销毁。
南京市民卡和社保卡、医保卡有什么区别(详细)
4、办理材料
(1)个人申办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须持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提供申领人员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填写《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书》;
(2)申请人系外来从业人员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3)提供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或到指定地点采集人像;
(4)申请人填写、阅读、核对《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书》,并签字确认;
5、办理时限
补、换卡需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及所属指定地点办理申办手续,3个工作日后可领新卡。
(9)南京市社保卡办理扩展阅读:
材料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
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标准);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
地点费用
补办地点:社保中心
收费项目
挂失(补卡)收取工本费,因个人原因的损坏换卡、更换信息等,换卡要收取工本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J. 南京社保卡转到外地(本省的)需要什么手续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工作日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
如需代办南京社保转移,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办理;在办理南京社保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
3、社保社保跨统筹区转入南京社保的人员,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后,可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南京。办理转移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
(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10)南京市社保卡办理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10、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钱为1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后(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钱为65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为7万元,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内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上部分,最低报销85%,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钱(7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门诊不属于报销范围。
11、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