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缴纳医社保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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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厦门医保社保个人的如何办理
有户口限制,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才可以按个人方式参保。办理方式如下:
1 本地人办理个人社保
去当地社保局办理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社保费:由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
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或者地税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 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做者。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任何人的失业险都是要在:非本人意愿下失业,如企业倒闭,企业裁员,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工伤险也是在正常单位上班状态,因工负伤,才可以享受到工伤险的待遇。
2 外地人办理个人社保
由于现在城市化的不断建设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很多外人在办理社保的时候就没有本地人那样的方便。外地人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购买社保,只可以通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方式,才能买到当地的职工社保。
3 网上办理:
目前也有部分地区为了使市民在办理社保过程中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务,推出网络办理个人社保业务目,个人开通网上社保业务前,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申领自己的网上开通密码,之后即可随时开通办理。再遇到社保办理方面的具体问题时,就可通过上网搞定,再也不用劳苦奔波到地税部门办理。
即使是开具社保证明,也可网上办理,而且政府各个部门还可以通过地税部门的网上社保证明查询系统,确认该社保证明的真伪。通过网络办理社保缴费时,个人在网上获取扣费一卡通用户号后,还应到银行办理银行卡的扣费委托手续。
(2)厦门医社保卡扩展阅读:
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保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种办法参保的条件,按照文件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
实际上就一个前提: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城镇才有档案,能存到职介或人才;外地城镇的存当地职介或人才,也可以通过当地职介或人才办理自己缴费参保;农村户口没有档案,暂不能按此办理个人参保。)如果市民对社保的办理还是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咨询,毕竟各位办理社保过程中会有一些细微额差异。同时,市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给市民办理社保的公司一定进行举报。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10、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钱为1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后(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钱为65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为7万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内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上部分,最低报销85%,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钱(7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门诊不属于报销范围。
11、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
3. 厦门医保社保卡在哪办
首次参保职工由所在的参保单位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完参保人员投保登记手内续的5个工作日后,再到所容属的市或区级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
办理时需提供:
1.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的增员申报表(如是网上申报的,须提供参保单位网上申报转换成功的《单位增员已提交数据查询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制卡资料(见范本),内容为:
(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
相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
已经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4. 厦门有医社保看病可以报销比例
厦门医保卡报销比例:
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即分别从原来的40%、50%、60%提高到45%、55%、65%;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
厦门医保卡报销办理条件:
参保人购药、就医时应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直接刷卡结算;其余情况符合“申报材料”中的报销类别的,予以报销。
(4)厦门医社保卡扩展阅读:
厦门医保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厦门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带齐申请报销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3、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5. 厦门医社保每个月交多少钱
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工资8%和2%的比例缴纳。
《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8%和2%的比例缴纳。
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新参加工作或从异地调入本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月工资推算得出缴费基数。
(5)厦门医社保卡扩展阅读:
《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法条: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
暂停期间所发生的本属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参保人员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结算完毕。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3个月内结清医疗费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办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医疗费用。
6. 厦门缴纳医社保怎么查询
社保查询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不清楚自己的社保帐号,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保专经办机构查询。
2.上网查属询。登录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12333”进行咨询信息查询。
4.可通过亲亲小保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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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厦门的医保社保卡在福州可以用吗
可以,医保卡支持异地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专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属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厦门医社保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九条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照医院等级和住院次数确定。参保人员在1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总额预付、病种付费、项目付费、人头付费或者谈判付费等方式,按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或者参保人员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第四十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门(急)诊、住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网结算和信息实时共享。定点药店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