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社保交多久可以使用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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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医保分为个人缴纳和公司回缴纳两部分。答个人部分很少。从第一个月缴纳开始,就可以使用医保卡里的钱(个人缴纳的部分),到能使用医保刷卡的药店或者是医院购买药品或者就诊。一般是缴纳满一年后才能在生病住院的时候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2. 苏州市民卡怎么用的
市民卡主要是集社保功能、电子钱包功能和银行卡功能于一体了!社保功能的话就跟原来的社保卡一样可以去药店刷药、去医院看病时用以及退休后老人养老金每月的发放等功能!电子钱包功能为你在市民卡服务中心充值后可以刷卡乘公交、地铁、出租及像在可的、欧尚等具有电子钱包结算功能的超市用电子钱包功能刷卡(IC卡芯片)购物。银行卡功能就是普通的储蓄、结算、支付、购物(银行卡磁条)等功能!
3. 苏州社保卡怎么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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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专卡遗失的,应及时属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须一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和金融账户密码,到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市、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书面挂失及补卡申请手续。
4. 苏州社保卡有什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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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保卡当然是您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但目内前苏州是容市民卡一卡通,市民卡可以兼有医疗公积金和苏州居住证明。还具有电子钱包功能,充值后可以刷公交地铁,购物坐出租,租用公共自行车等功能。
5. 苏州园区社保卡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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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卡的功能由原来社保功能、银行功能、公交功能变更为社保功能和银行功能,原市民卡不回收不作废只保留一项公交功能,在申领人领取到省卡后如需使用银行功能的,必须前往指定银行进行激活,如退休职工市民卡换省卡的,在领取省卡后须前往指定银行进行工资转移。需要注意的是如申请人已由市民卡换领了省卡的,原市民卡上公交功能及开通的其他业务出现不能使用的情况都必须到分管部门进行处理。
6. 苏州社保卡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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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两个月的!为什么第一次交社保非得交两个月的?
这个可能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离职造成只缴纳一个月的情况故意这么做的。
一次性交了两个月社保后,本人就离职了,市民卡也没有拿到手!社保号也不知道!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再到其它公司上班的话社保要怎么办?
到其它公司上班社保可以续缴。
还有就是如果没有市民卡,知道社保号的话,到其它公司可以再接着交吗?
市民卡是看病用的,知道社保号就可已续缴社保。
续缴后也可以办理市民卡。
7. 苏州社保交多久可以使用医保卡
苏州社保缴纳后,就可以使用医保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苏州社保卡怎么用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停缴的影响:
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缴纳年限要重新计算,同时也视为中断参保,而在中断参保后再次办理参保手续的话,需要连续缴满6个月后,才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新累计缴纳年限。
上海医保卡的使用:
1、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或者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等各项医保事务时,应使用《社会保障卡》。对于不属于《社会保障卡》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使用《医保卡》。
2、《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3、《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4、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5、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
8. 苏州社保卡怎么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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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医疗保险在你患病需要使用,一是在门诊看病时是用自己个人账户里的钱,钱用完了还可以继续使用,如果你使用到你自己付费达到600元时,医保基金会自动返反到你的基金账户2000元,这2000元需要在要年度消费完,如果还需要继续治病,还是如此类推,最高限二万元。二是住院治疗,要在你参加医保当地镇或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特殊病程需要到大医院治疗的,要由这二级医院开具证明转院也可报销,在镇和市两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是80%,住院时自己先交500元或1000元压金,不会使用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从医保基金里报销。望你能够采纳哟。
9. 苏州社保卡怎么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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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保卡的医保规则如下
门诊:
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内,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下同)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规定限额内(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定点医院、B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
住院:
1.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也可用往年个人账户结余金额予以抵冲。
⑴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当年4月至次年3月)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分别确定,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下同)800元,退休人员6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4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在职职工300元,退休人员200元。
⑵当年度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⑶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⑷凡在本市广济医院、精神病福利院、太仓安康医院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每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医保基金结付段:4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
3.每一结算年度,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累计在20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20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规定结付。
10. 苏州社保卡看病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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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可以的,苏州这面只给直接刷苏州本地的社保卡,无锡的用估计要出证明回无锡弄,并且报销比例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