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社保的问题,求分析详解建议!!!
社保主要是用来给你60岁后用来养老的,而不是现在就回显现出优越性的,在西方国家是全民福利,在中国才刚刚开始,你现在可以不买,但20年后你绝对会买,那时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到那时所有的人都会有社保的,有社保你可以不怕将来无依无靠,而且你缴费越多你60岁后你每个月领到的钱越多,而且社保只需要缴费15年的,15年后你就可等着60岁领钱了,相当于你退休后有退休金了,你现在不买等20年后你绝对后悔
② 社保分析报告用PPT做,怎么做啊~急~
和长长的尾巴。我张开
他们就在我的四周筑起了巨大的高墙。
我们所有的生活,在其中发生着的一切,在其中来来往往的人潮,
高架起一柱柱火炬,我喜欢这地点,
白色
却跨不过这浩淼如烟的水哈哈
③ 如何做好社保需求分析.ppt
主要是你的内容要好,案例找到要输和需求分析的也要到位,至于ppt的样式,可以去网上找一些ppt的模板去修改一下就好了。
④ 买社保,有数据分析吗比如一个月交多少钱 ,一年交多少,交15年大约多少钱,用这些钱去理财有多少收
社保的养老金计算来涉及到了当事人自历年的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的社评工资,参保种类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等诸多因素,包括当地历年社评工资在内的多种因素是没有办法提前知道,所以也就没有办法提前知道当事人今后会有多少养老金,另外,养老金的金额,会在退休后适时调整并不是固定的。
只是说社保由政府发起实施并承担最终兜底责任,是有利于当事人的。缴费时长越长缴费基数越高越有利于当事人今后的养老金。
⑤ 【】社保 【】我们是亏还是赚谁能详细分析下。
呵呵~~ 不会的。
社保里分为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共五种,有不同的作用。其中工伤和失业你自己不用缴费的,公司帮你缴,其它的公司和个人都缴一些。
你所说的没了,是指过世吧? 如果当事人未到退年龄过世,亲属可以去申请一次性领取的,总之不会没了。
至于亏还是赚,你退休之后活的时间越长越赚。社会保险是基础保障,在你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可以供给你生活必须,长远来看是很有必要的,不要只看眼前哦。
⑥ 社保挂靠代缴的分析
一、法律隐患:代理机构办挂靠缴纳社保属违法。
1、《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1)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除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职业介绍服务外,还可以开展以下服务: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办理档案挂靠,代办社会保险、用工手续、劳动合同鉴证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也就是说,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具有代办社会保险业务,而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并无该项业务。
2、《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2)(粤劳社【2000】256号)第三条规定,非劳动保障部门不得没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机构可为委托方提供以下服务:代委托方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手续;
3、《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3)“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我国劳动保障事务的代理只能由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机构来承担,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不能做劳动保障方面的代理,代理机构办挂靠买社保属违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委托代理公司以公司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即社保账户仍是公司的账户,可称之为“代办社保缴费”),但明确禁止以代理公司账户名义缴纳社保费(此时社保账户是代理公司的账户)。
二、异地代缴差异:
1、工伤待遇无法正常享受:《工伤保险条例》(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可见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应当和工伤认定的责任单位一般应当具有劳动关系,都必须是“用人单位”。而社保代缴后,社保关系的承接双方是员工和代缴公司,而非我公司(用人单位)。
2、生育保险享受待遇差异较大
《社会保险法》规定,(4)“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公司以社保代缴公司名义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能会按照第三方公司的平均工资为标准享受相应待遇。深圳生育津贴的报销条件是要求必须企业先行垫付生育津贴才能申请社保局发放社保津贴补偿。
生育险报销的费用,根据深圳人社局公布计算方式分析得出如下表:
⑦ 社保疑问,大家帮我分析分析,谢谢。
你说的这几个问题我要放好几个回答你。首先你们公司把你身份证拿走是去办理参保手续。办理过参保手续以后才能进行社保缴费。但很想让你们公司只给你办理了参保手续,而没有进行缴费。但社保中心已经生成了计划。所以你们公司应该是在一定时期内会把这笔钱交到税务机关进行社保缴费的。这个你大可以放心。如果他们不缴费,税务机关可以管的住他们。第二个问题。社会保障卡并不是你们公司给你办的,需要你自己带着身份证到当地人社部门去自己办理。也可以在支付宝中搜索河南社会保障卡生活号,然后关注以后自己在支付宝中自助办卡。当然也可以在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官方网站)自助办卡。
⑧ 社会保险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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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的优化原则
“质”的优化是指对统计分析报告所用数据与表述文字的性质要求。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时统计数据的选择与表述文字的组织必须反复优化,使之“质量上乘”极具说服力。具体要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要准确,有真实性。采用数据要准确可*,否则一个不实的数据就会影响全篇的说服力。
第二,要新颖,有实效性。从事统计分析要具有敏锐的眼光,善于及时捕捉最新的统计数据,并及时作出中肯的分析报告,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有利的依据。而统计分析中若采用滞后的统计数据或过时的文字描述,不仅会弱化统计分析报告所提供的统计信息的使用价值,甚至会得出不正确的结沦,误导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决策。
第三,要典型,有代表性。写统计分析报告要精心选用最有代表性的统计数据,使之以一当十,反映出事物发展规律;文字分析则要能一语破的,揭示出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的本质特征。
二、“量”的均衡原则
“量”的均衡指的是统计分析报告中数据与文字二者在用量。上要适度。这是统计分析报告编写中常常易被人忽视的问题。某些统计分析报告要么从头到尾全是统计数据的堆砌罗列,就数字论数字,脱离实际,既不生动又缺乏表现力;要么全是依赖主观判断,凭经验进行文字描述,由于没有准确数据支撑,缺乏说服力。因此,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一定要注意两者搭配的适度,不可顾此失彼。数字引用应控制在篇幅的10~30%之间,分布也要均衡。作者引用统计数据,必须具备基本的统计知识和运用计算机处理复杂数据的能力,善于运用综合指标法、时间数列分析法、统计指数分析法、抽样推断法、相关与回归分析法等统计方法对原始数据作科学的处理分析,引用数据要与精确、中肯的文字分析有机结合,使之有理有据。
当然,如果统计分析报告要用一连串的统计数据才能说清问题,就可以在文中列表显示或绘制成统计分析图,这样可以一目了然,形象直观地说明问题。统计分析报告中的文字阐述同样要简练紧凑,不要繁杂冗长。
三、“序”的合理原则
统计分析报告在数据、文字“质”的优化与两者搭配“量”的均衡的基础上还须进一步研究内在组织“序”的合理,才能实现最优系统效应。这里的“序”指的是数据与文字在文中的组织艺术,涉及的是统计分析报告的结构章法。文章数据与文字的组合技巧,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全文的谋篇布局;二是层次、段落的内在结构安排;三是自然段中句间意义的搭配。要使数据、文字的组织合理,“序”必须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全文布局要服从统汁分析的目的,突出全文主旨。所有统计数据的运用和文字语言的描述都要围绕主题。统计分析报告“大体须有,定体则无”,分析的目的不同,报告的章法也就不同,没有僵化的模式。可以先叙后议,先摆出数据,后作量化分析,予以议论阐述,揭示事物的规律与本质,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也可以夹叙夹议,边列数据表,边量化分析,边作理论阐述。
二是层次段落安排要条理清晰,井然有序。层次的安排要反映事物逻辑,各段内容要清楚地体现层次意义。要注意段落的单一性和完整性,即每一段只说明一个中心意思。各层、各段既要相对独:立又要彼此关照、前后呼应。
三是段内句子意义要精心搭配,使之增强文章的表现力和可读性。统计分析报告数据较多,文字简朴,易使人感到单调枯燥,但如果讲究文句舶组合技巧,适当运用修辞手法,就可使文章既准确精要义生动活泼,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⑨ 如何做好社保需求分析
近年来,省社会保险局注意坚持围绕社会保险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统计分析,积极搞好监测评估,有效地提高了统计工作整体水平,我省的统计报表工作连续多年被部社保中心评为一等奖,多篇统计分析报告被劳动保障部和省厅评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促进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保险改革的不断完善,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也发现社会保险统计工作也还有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围绕中心,把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分析
开展统计分析,首先要确定分析目标,紧紧抓住领导和大家关心的问题,抓住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抓住社会保险工作实践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和趋势性的问题,围绕社会保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在分析中,我们要力求将社会保险工作与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起来,从社会保险及相关社会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和发展变化看其内在的联系,从统计的角度,以最快的速度、全新内容和权威的数字,对社会保险事业和基本状作出评价与判断,对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加以反映。同时,力求在“四新”上下功夫,即“把握新特点、判断新形势、预测新趋势、提出新建议”,提高对社会保险的准确判断和预测能力,从而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根据全省社会保险业务特点,建立了社会保险统计分析指标体系。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重点加强了六个方面的分析。(1)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分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登记人数,参保人数,建帐人数,实际缴费人数,计划扩面人数,实际扩面人数,计划完成程度,参保人数增长率,建帐率等分析指标;(2)基本养老保险负担程度分析。包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数,离退休人员增长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离退休人员增长率,平均负担系数,平均替代率等;(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情况分析。包括月人均缴费基数,月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月人均缴费基数占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应缴、实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费,历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增长率,收缴率等指标;(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分析。包括月人均养老金,养老金增长率,应支付、实支付养老金,补发养老金,养老金历史拖欠,支付率等;(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分析。包括本期收支结余,历年累计结余及增长率,历年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个人帐户实帐规模,空帐规模及可支付月数等;(6)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情况分析。企业退休人员数,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纳入社区管理人数,社区管理率等等。
二、广泛征集,科学整理,认真分析统计资料
统计分析的突出特点,就是对问题的分析要从统计资料出发,从定量分析入手,进行剖析,完成对事物的判断。统计分析是建立在占有大量资料基础上的深加工,从大量数据中发现问题,寻找矛盾,分析原因,研究规律,达到揭示问题的实质,实现从量到质的升华。社会保险是社会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与社会经济指标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互关联性,这就需要我们统计人员注意搜集、整理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各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统计数据,不仅要搜集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其他处室的相关资料,还要搜集劳动保障系统外部财政、统计、税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加以运用到统计分析中去。如,要分析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就要搜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费率,收缴率,月人均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以便分析养老保险费是否应缴尽缴,缴费单位有无虚报、瞒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情况。
在统计分析中,还要注意掌握和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如,平均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动态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等,比较的方法是进行统计分析的一种基本分析方法,同计划比较,同前期比较(包括和上期比,和去年同期比),同有关联的指标比较,多角度去理解统计资料,分析资料,取舍资料,以达到研究的目的,进而引出自己的观点。
三、把握原则,统筹兼顾,树立正确的统计观
统计分析要取得预期效果和卓有成效,必须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统计分析,要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为指针,按照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去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在统计分析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从事物的发展变化中来洞察问题,从现象和事物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中来分析问题,不能凭想当然。(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搞好统计分析的基础。首先,情况要真实,数字要准确。准确是统计的生命线。其次,要尊重客观实际,防止主观臆断,切忌想当然和凭印象。再次,要讲真话,讲实话,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随波逐流。(3)坚持全局的观点。(4)坚持量变和质变相统一的原则。做到数字和情况、论点和论据的有机结合。(5)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准绳。检查与监督政策方针的贯彻实施,是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要求我们搞好统计分析,前提是必须要吃透、弄懂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
四、充分利用,服务决策,努力提高统计能力和水平
充分利用统计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是统计工作的最终目的。统计信息资源包括各种统计报表资料、金保工程数据库及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等。通过统计分析,对统计数据进行筛选、归类和加工,形成可为工作运用的大量信息资源。一方面,可直接运用于工作实践,运用统计信息资源,制定社会保险扩面计划、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做实个人帐户测算、制定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计划等等;另一方面,进行社会保险预测,着眼于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变化进行预测分析,对社会保险的形势和发展做出判断。如进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能力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分析,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系统,发挥预测预警作用。统计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反过来又要求提高统计汇总和分析的准确性,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从而使统计工作步入了“统计-分析-决策”的良性发展轨道。
⑩ 专家超深度分析:社保有用么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二、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三、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另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参保职工的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等、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当前中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