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一直交社保,没有办理社保卡,一年后自己去社保局办理了社保卡,学历填写的是假的,会不会被发现
办理了社保卡就可以缴纳社保,至少十五年,就可以享受社保退休工资了,这和学历高低没有关系。
⑵ 学历一栏是填写“大学”还是填写“本科”,有区别吗
填写本科。如果写大学人事部门的人会不清楚你是大专还是本科。
⑶ 问,公司给办理社保卡和医疗保险卡,需要查验学历真伪吗
办理
社保卡
和
医疗卡
和学历没有必然联系,以劳动关系为依据,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两个保险就一定得交~!
⑷ 社保卡基本信息学历
这个没有关系的,学历和婚姻状况、身高等信息一样,本身就是有可能发生变化的,社保版登记的只是基权本信息,并不会作为待遇享受等的条件,所以你放心就是了。
如果实在不放心,那就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社保申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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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办理社保要验证学历吗
1.缴纳社保,抄如果是个人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户口本上面有相关人员的学历项;
2.如果是企业缴纳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不需要提供户口本,因此查不到学历。但是企业在招聘员工入职时会要求员工提供学历证明。
⑹ 本科以上是什么学历 包括本科学历么
本科以上学历是指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包含本科学历。
学历,求学的经历内。指容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是指他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学历分为:小学、初中、中专/高中、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科即大学本科,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由大学或学院开展,极少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已经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本科教育重于理论上的专业化通识教育,应用型本科侧重于应用上的专业教育和实际技能教育,学生正常毕业后一般可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在中国,本科学历主要分为全日制本科和非全日制本科两种。全日制本科(又称普通本科)通常是由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主招生或保送等方式进行招生,学制4—6年;另外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统招专升本选拔考试接受本科阶段教育,学制2年。非全日制本科主要分为自考本科、成人高考、远程教育、业余教育、开放教育等多种类型,没有固定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多种多样,学生既可以在相关教育机构学习也可以自学。
⑺ 社保卡申请登记表 文化程度 一栏怎么选 ‘大学’,‘大专’ 我是大专毕业,也有自考本科毕业证!!
填本科以最高学历为主
⑻ 办金融社保卡要写学历吗
不用,只要采集数据(照相)即可。
⑼ 什么是 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本科吗
本科及以上学历,是包括本科、研究生、博士的学历。
⑽ 学校统一办理的社保卡毕业后能不能用
学校统一办理的社保卡,毕业后不能使用了。
要另外购买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工作单位和学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密码后才能上网激活使用。
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办理了,因为目前社保还没全国联网,新的社保卡有银联标志的,可以当银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卡上标注的银行激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四章 应用管理
第一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对于暂不具备用卡条件的业务,须做好预留。对于需要借助金融功能开展的业务,应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搭载金融功能的方式实现。
第二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10)办理社保卡学历算本科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二章 发行管理
第一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第二条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
(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