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异地户口在东莞买社保怎么没有医保卡
社保关系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捆绑办理的,你可以先看看你的工资条上有没有扣除养老保内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容钱,还有有没有扣除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钱,如果有,证明单位给你办理社保关系了,在缴纳医疗保险金的次月才能办法医保卡,如果你缴纳的时候已经过了二个月,医保卡就可能已经下发,但是在谁手里,你可以找单位管理社保的人问问,不是只有本地户口的人才有医保卡,是办理了社保关系的人均有医保卡,现在有的地方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你可以打电话“12333社保局问问
Ⅱ 在东莞买了几年社保已停了,而本人在户籍地买社保的话,社保卡要迁回去吗(如果不需迁回在户口地能用吗)
社保是个累积过程,如果你不会再回东莞上班,准备在老家定居工作嗯话,建议把原来回的社保转回来,因为答在东莞缴的年限和社保金也会结算到你现在准备缴费的地方,这个会影响到你最后退休金额的,再少累积起来也不少钱呢
Ⅲ 外地人可以东莞买社保吗
外地人可以东莞买社保,在东莞的参保记录是不会自动和市外的参保记录累计的。参保人在东莞市外有参保关系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的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省外)》;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6、《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7、《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8、身份证复印件
(3)东莞户籍外地社保卡吗扩展阅读:
为员工购买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除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外,还可以处以罚款。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Ⅳ 东莞社保卡到外地有什么作用
东莞社保卡到外地可以异地使用,比如社保中包含的医保在异地是可以报销的。
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Ⅳ 东莞的社保卡,可以转户口东莞的社保卡可以转户口所在地看病吗
可以
要去填一份申请表
东莞市社会保险长期异地居住(工作)人员就医申报变更表
Ⅵ 东莞社保在异地主就诊能报销吗
东莞社保是可以在异地看病报销的,但是需要先在社保所在地办理转诊,然后在就诊医院进行社保登记才可以报销。所需材料为当地社保和医院开的转诊证明。
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三条 符合以下范围的长期异地定居或工作的参保人,可到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申请异地就医:
(一)异地安置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本市用人单位派驻国内其他地区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经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均按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相关规定核算待遇;
在异地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享受本市社区门诊统筹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按本市社区门诊统筹人头定额标准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一次性划转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供其门诊就医使用;同时申报特定门诊的,选定特定门诊医疗机构时应在其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中选择;参加医保个账的人员,每月应划入其医保个账的资金通过银行每月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由本人自行管理使用。
异地就医人员返回本市长期工作或居住的,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异地就医备案及注销手续当月办理,次月生效。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及就医管理等其他事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6)东莞户籍外地社保卡吗扩展阅读:
《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八条 患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范围内疾病的参保人可凭相关疾病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特定门诊待遇。经批复享受特定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可同时选定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及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在其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与其批复的特定门诊病种诊治相关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享受特定门诊待遇。
参保人选定特定门诊医疗机构时,应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进行选择,病情需要确需到市外就医的,可选择一家已接入本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本省省会三级医疗机构。
Ⅶ 2019年广东东莞户口社保费用个人全部自己交要多少钱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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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办理社保。分为两种情况。本地户口,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单位交纳社保;而非本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了。
同时,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或续交。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而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
Ⅷ 请问外地户口个人如何在东莞买社保
按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非本地常住户口,不允许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社保。有照个体经营者,受聘单位者除外。
Ⅸ 东莞不是本地户口的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带上你离职时候公司为你办理的停保手续(有些地方没有也行,反正个人和单位在一个大厅办理,单位一停保系统就能查到),带上你的所有手续(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人社局个人窗口办理就行(各地不一样,有些地方会让你办某个银行的卡,把钱存进去,每个月直接代扣)。只要手续齐,一次性应该就能办好的。
Ⅹ 购房入户东莞户口的人,可否与其他当地原籍的人一样享受医保,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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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武汉市户口的各种方法】
1、外地人通过购房落户。
这是大部分外地人落户武汉的选择,通过购买符合落户条件的房屋,就可以申请落户。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购房落户面积标准以什么为依据?
网友提问:我在武昌买了一套115平米,总价50万以上的房屋,合同上写的面积是115平米,但是扣去公摊面积后只有九十几平米,可以申请落户吗?购房落户面积要不要扣去公摊面积?
专家解答:申请落户时对面积的要求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商品房交房后,会有指定的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测量,并进行登记。如果您的房屋实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即可申请落户。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申办程序。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3、集体户口购房落户
武汉市有许多高校,很多学生在读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把户口托管在省人才中心或省毕办,也有一些在武汉工作的把户口挂在了单位,因此,在武汉有许多集体户口。武汉市集体户口分为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和人才集体户口。这些集体户口虽然属武汉市常住户口,但是在结婚生子上却有诸多不便。比如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小孩不能落户等等。因此,很多集体户口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纷纷买房,将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迁至房屋名下,以便取得所在地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在武汉市买房有限制吗?
户籍挂靠在人才市场或企事业单位的武汉市集体户口,若毕业后两年内同在汉企业签署就业协议,只需购买一套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所(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便可将集体户口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落在其所购房屋名下,并向所在辖区公安部门递交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申请。这里所说的“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既没有面积限制也没有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
武汉市集体户口落户的办理程序为:市民先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迁出户口单页然后到小区物业开实际入住证明再带齐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到小区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此外,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已属于武汉市常住户口。因此迁移户口不受落户政策的限制。但是学生集体户口是不能在武汉市内任意异动的。
4、武汉集体户口购房落户有两年时间限制
一般说来,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经本人要求可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免费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两年后,应全部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学生意愿,学校也可以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
对于本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户口迁至单位的集体户口名下,这样购房便不受到外地人购房落户的限制。
对于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持有者来说,从毕业当年的7月起,到第三年的8月31日止有两年的择业期,在此时期内,毕业生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凭此劳动合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便不用考虑购房落户的条件,购买二手房亦可。并且,集体户口迁移只能解决自己的户口问题,无法解决配偶或者子女的户口问题。
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若在两年的择业期内,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任何就业合同或者合同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若想通过购房落户武汉,必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再按照外地人购房落户的标准落户。
工作人员提醒,集体户口持有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除了应具备申报户口的基本材料(详见:申报户口的材料和所需程序)之外,还应该出示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原件,申请入户派出所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注明门牌号码)和集体户口的户口底页。
5、买房不是落户武汉唯一渠道其他落户武汉方式全搜罗
以上都是买房落户武汉的方式,但是现在在武汉市中心城区,100平以上的房子,动辄就要90多万甚至上百万,使得许多想通过买房落户武汉的外地人很是伤心。但有关人士表示,想要落户武汉,除了买房,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渠道。如果能满足这些规定,不买房子同样可以顺利的落户武汉。
据了解,武汉市人民政府在《武汉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与战略总报告》中提出,“今后,在户藉制度改革上要有突破。一是加快武汉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只要在武汉有合法居住场所和稳定工作,就可以取得武汉市户籍,之后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即可享受完全市民待遇。与此同时,将城中村的改造同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结合解决。二是放开人才(包括大中专学生)落户武汉的条件,辅之以相应的投资和就业政策,让武汉成为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首选之地,改变长期以来武汉人才严重外流的格局。只要有稳定工作,不论就业单位是否为国有或民营,皆可落户武汉并享受完全的市民待遇。三是统一武汉城乡户口,实行社会保障均等化。”
据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除购买符合规定的房产可以落户武汉之外(参见《武汉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投靠是比较常见且容易办理的一种落户方式。
其中夫妻投靠必须满足: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投靠方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的要求。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还有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但是要求是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且限定是被投靠人的子女。另外,按照规定,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据悉,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据介绍,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同样可以申办户口。这种情况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武汉市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但是,必须是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此外,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也可按规定办理武汉市户口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也可随迁户口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跨省市转学户口。
武汉市户口到底有哪些好处呢?
很多人都想通过购房等方式落户武汉,那么到底办理武汉户口有哪些好处呢?笔者咨询了武汉市公安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湖北人事代理网、武汉市人才市场等单位。据介绍,在武汉,有武汉户口和没有武汉户口的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有诸多不同之处。
影响最大的还是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也是绝大多数人要落户武汉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外地生源就读武汉中小学,除了要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杂费标准交给学校外,还需另交一笔不菲的择校费用。如果外地生要在武汉就读省、市、区3个级别的高中,分别要交4万、3万、1万元借读费用,同时学费照交。影响最大的是今后的高考,按照目前的政策,考生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由于各个省份的教材有区别,考卷也有自己的地方特色,各省份录取分数也不大一样,如果到了高三才回原籍考试,会影响考生的正常发挥。
“如果是武汉市户口,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武汉市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说。
户口对结婚手续的办理也有小影响。持本地户籍男女结婚,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同,在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办理。
户口还会影响计生。小孩出生前的准生证,如非武汉户口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夫妻分居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同时,若在武汉生活的人士无武汉市户口,则计划生育年检工作要回原籍做。
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也有区别。目前,持武汉户籍者可享受医保、生育、养老、失业、工伤5个方面的保险。如无武汉户籍,在武汉务工的人员医保和生育保险都无法享受。
另外,只有拥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口,才有可能享受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待遇。只有暂住满半年的人士才可申请港澳游,申请出境护照必须有武汉户口。如果没有武汉户口,很多单位岗位有户口限制,如:大型国企业、医院、银行财务方面的工作。
法律支持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08】17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它非住宅房)。
第三条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五条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第六条申办程序。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一)申请人到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或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或在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下,并如实填写表内事项。
(二)备齐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远城区办证窗口申办。
(三)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准予迁入证明》按规定收取工本费5元。
第八条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为界。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九条在申办户口过程中,申请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