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先缴纳后扣工资怎样做帐
社保单独的账务处理。
社保的滞纳金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社会保险会计分录:
内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容: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劳动保险费 (销售部门)
生产成本——劳动保险费 (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库存现金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单位负担)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代扣个人负担)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贰』 扣社保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个人: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公司: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其他应付款--扣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扣个人社保
(2)缴纳社保扣工资怎么做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叁』 缴纳社保怎么做会计分录
1、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1、纳费检查的主体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纳费检查的客体是纳费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实际应缴费基数与纳费申报数或核定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费和偷费现象。
3、纳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4、地税机关进行检查时,必须首先开具《社会保险费纳费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
『肆』 发工资和扣社保的会计分录
分两种情况.决定采用其他应付款还是其他应收款
一、发放工资在前,银行代扣社保在后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管理人员的)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的)
生产成本(生产人员直接公司)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计提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单位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部分)
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部分的社保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实际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二、银行扣款在前,发放工资在后
交纳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工资)
(4)缴纳社保扣工资怎么做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伍』 工资、社保、个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如下处理正确吗
1、计提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生育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陆』 应付工资里代扣社保的分录怎么做
应付工资里代扣社保的一套完整的分录:
通常在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贷:应付工资通常在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通常在缴纳保险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通常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6)缴纳社保扣工资怎么做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会计分录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方法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柒』 社保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如何做
缴纳时:
借来:应付职工薪酬自--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7)缴纳社保扣工资怎么做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捌』 关于公司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第一个分录是不正确的,应修改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5000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 3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结转费用:
借:管理费用 6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7000
代扣个人所得税,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4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3000
贷:库存现金 43000
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8)缴纳社保扣工资怎么做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变化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