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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资低于社保工资

发布时间:2021-01-23 00:33:21

A. 为什么基本工资低于合同工资

1、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不含加班费)只要不低于所在地级市要求的最低工资水平就是合法的。写多了,公司如果没有足够合法理由而不支付,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这样可以增加你的收入。

2、社保费用,与工资没有什么关系,这个缴纳社保基数也是由相应的政府机构规定。个人缴纳此基数的8%,公司是18%。例如:基数是1000元,那么个人缴纳80元,公司缴纳180元。

(1)合同工资低于社保工资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B. 如果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社保最低基数高缴费按多少交

社保缴纳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专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属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C. 劳动合同上面的薪资低于面试时候谈好的薪资,那么这是不是为了能够按照社保最低基数来缴费才这样写的

劳动合同上薪资低于面试谈好的工资,这确实是为了为了社保按最低基数缴费。而且企业让你加班还可以根据合同上的薪资计算加班费,其实这也是一种变现的剥削。

D. 实际工资低于社保缴费基数可以吗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专为上年全市职属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 合同约定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怎么办

按照正常程序应该先协商,然后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不满意再起诉。对于你的情况来说,应该是无法协商了,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把你的工资降低且未缴纳社保等,实际上会导致你被动离职,是可以申请补偿金的,补偿金的多少看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
依据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来进行你的补偿金的核算,希望能帮到你

F. 关于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问题,望解答,谢谢!

1、一旦发生复劳动争议,工资一制般以合同为准。你很难举证。
2、各地社保和公积金政策不一致,详细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公司社保缴纳的比例大概在33%左右,公积金在5%—12%不等。
3、个人社保缴纳比例大概为11%,公积金5%—12%(与公司缴纳比例一致)。
4、工资实际发放日比合同约定的晚,对公司有不利的影响,对你是没有影响的,不用担心。如果公司说现金发放了,一般要出具员工现金签收单,对公司是不利的。

G. 合同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很多怎么办

公司名义上是为员工省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肯定有其他原因,其中也有政府管理部门的一些因素。 签订劳动合同时写的工资,属于明账,财务上要列入工资支出;另行签订的协议走得必然是暗账,发放方式大多是现金。公司发放现金后,以消费发票抵充就可以将这部分实际的工资支出记录到办公用品等其他账目下去,届时查账无法发现实际发过工资的现实。 另一种发放方式是由主管领到现金后,通过个人对个人的银行转账,发到你的手中。区别公司转账和个人转账可以去拉银行对账单看转账种类:如果是公司对个人发工资的转账,一般会记录“工资”、“薪”等字样,一些银行还会显示出转账公司的名字;如果是个人对个人,那只有转账的常规字样了,转出人也是个人姓名。由于通过银行发工资需要记录工资总额手册,因此非工资账资金发工资较难通过公司银行业务转账到个人。 最大的好处是降低了你的表面收入,在凭借收入计算的项目上,公司可以省不少钱。比如缴社保时,都按照收入来确定社保基数。当你的账面收入很低时,公司只需要缴纳很少的社保。而且即使社保审计也无法发现公司的手脚。再比如计算经济补偿金,你的月收入低的话,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大大节省。 当然,有时候公司也有些迫于无奈,才发现金改列支。我们国家至今还在使用一套落后的自主工资审核制度。当初为了防止一些内资企业通过个人所得税逃避高达33%的企业营业税,国家要求私营企业员工工资高于个税起征点的,要进行自主工资审批,并设置允许的工资额度。近一年国家统一内外资营业税后,这套自主工资制度未明确是否要保留,所以很多地区还在继续执行,极大地阻碍了经济发展,非常令人遗憾.

H. 职工基本工资低于社保缴费基数怎么办

按照复规定,一般的缴费基数是根制据劳动者前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确定的,并且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的,例如你2007年的平均工资是2000元,那么你2008年的缴费基数就是2000元。 现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无从获得劳动者前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例如刚刚毕业的学生,那么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以多少为基数,或者就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薪作为缴费的基数。

I.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低于实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新劳动合同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J. 合同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很多怎么办

公司名义上是为员工省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肯定有其他原因,其中也有政府管理部门的一些因素。
签订劳动合同时写的工资,属于明账,财务上要列入工资支出;另行签订的协议走得必然是暗账,发放方式大多是现金。公司发放现金后,以消费发票抵充就可以将这部分实际的工资支出记录到办公用品等其他账目下去,届时查账无法发现实际发过工资的现实。
另一种发放方式是由主管领到现金后,通过个人对个人的银行转账,发到你的手中。区别公司转账和个人转账可以去拉银行对账单看转账种类:如果是公司对个人发工资的转账,一般会记录工资、薪等字样,一些银行还会显示出转账公司的名字;如果是个人对个人,那只有转账的常规字样了,转出人也是个人姓名。由于通过银行发工资需要记录工资总额手册,因此非工资账资金发工资较难通过公司银行业务转账到个人。
最大的好处是降低了你的表面收入,在凭借收入计算的项目上,公司可以省不少钱。比如缴社保时,都按照收入来确定社保基数。当你的账面收入很低时,公司只需要缴纳很少的社保。而且即使社保审计也无法发现公司的手脚。再比如计算经济补偿金,你的月收入低的话,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大大节省。
当然,有时候公司也有些迫于无奈,才发现金改列支。我们国家至今还在使用一套落后的自主工资审核制度。当初为了防止一些内资企业通过个人所得税逃避高达33%的企业营业税,国家要求私营企业员工工资高于个税起征点的,要进行自主工资审批,并设置允许的工资额度。这个审批的申报条件并不容易达到,很多企业觉得麻烦,不做审批,那只好把个人工资账做得不超过个税起征点。近一年国家统一内外资营业税后,这套自主工资制度未明确是否要保留,所以很多地区还在继续执行,极大地阻碍了经济发展,非常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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