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东莞社保医疗门诊的范围,以及办理报销的流程
社保部门按属地原则抄指定一家社会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村(居)委会辖区内参保人的门诊就医点(即指定门诊就医点);属地无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定相邻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临时的指定门诊就医点。
本市户籍参保人居住地与指定门诊就医点所在地不在同一村(居)委会的,参保人可向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变更,经同意后,其门诊就医点可变更为在同一镇(街)的居住地的指定门诊就医点。
用人单位迁移、参保人转换工作单位、本市户籍参保人户籍迁移或居住地变更等情况的,可按规定变更参保人门诊就医点,变更次月起生效。
温馨提示:
从2008年10月1日起,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医疗保障正式实施。参保人门诊就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就诊及报销手续。
门诊医疗保障,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实行选定一家指定门诊就医点定点就医的方式。为保障参保人的医疗权益,请务必按规定就医。
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和医疗费报销手续
参保人因疾病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可在就医后在现场办理报销手续,不需到社保部门报销。
1、如何办理门诊挂号
② 东莞社保卡的定点社区卫生站怎么改能否直接改为医院
你好,社保有几个类型,
如果是定点社区卫生站,
不能直接改为医院。
③ 东莞社保,什么叫定点社区,什么叫定点门诊,什么叫定点医院还有,怎样去开转诊啊
定点社区是指医保定点社区医院、诊所,和定点门诊、定点医院都属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包括: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定点门诊包括: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定点医院包括: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门诊转诊手续
1、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转院证明》(以下简称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
2、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医院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
3、门诊转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原就诊医院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4、参保人员转至其它医院后,仍可在原就诊医院持卡就医并上网结算医疗费用。
(3)东莞社保卡定点门诊扩展阅读:
双向转诊制度,简而言之就是“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
是指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对于在本院不能得到更好医疗服务的患者转入上层医院。
“转诊”概念常以医院的等级进行划分,除在同等级综合医院间进行转诊外,还可以将转分为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纵向转诊包括正向转诊和逆向转诊,正向转诊指由下级(社区)医院向上级医院逐级转诊,逆向转诊是指由上级医院向下级(社区)医院转诊。
横向转诊则指向同级别专科、专长医院转诊。
④ 东莞社保定点医院
东莞万江小享医院、东莞第一人民医院、东莞万江人民医院、东莞东华医院等。
⑤ 东莞社保卡在非指定医院可报销哪些项目
要门诊医疗报销,一定要先到定点社区门诊登记就诊,因病情需要可转诊到南城医院就诊,这样可医疗报销。
⑥ 东莞社保卡是否只能在指定社区医疗门诊使用还是全市通用是否要转诊
先在社区开转诊单到镇中心定点医院,再由中心定点医院再开转诊单,一级一级转上去,不过一般的病症医院不会开,就当事医生怎么判断了
⑦ 东莞社保定点医院是哪家
在东莞办的社保卡可以到东莞任何镇区人民医院就诊使用吗?
⑧ 东莞社保医疗特定门诊指定哪些疾病
慢性胃炎不属于特定门诊的范围。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回录及限额答标准
可以查看下面社保网站相关资料
http://dgsi.dg.gov.cn/look/tt.jsp?pid=1686&g=医疗保险&k=zxyiliao
⑨ 社保卡指定门诊查询
社保部门按属地原则指定一家社会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村(居)委会辖区内参保人的门诊就医点(即指定门诊就医点);属地无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定相邻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临时的指定门诊就医点。本市户籍参保人居住地与指定门诊就医点所在地不在同一村(居)委会的,参保人可向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变更,经同意后,其门诊就医点可变更为在同一镇(街)的居住地的指定门诊就医点。用人单位迁移、参保人转换工作单位、本市户籍参保人户籍迁移或居住地变更等情况的,可按规定变更参保人门诊就医点,变更次月起生效。温馨提示:从2008年10月1日起,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医疗保障正式实施。参保人门诊就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就诊及报销手续。门诊医疗保障,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实行选定一家指定门诊就医点定点就医的方式。为保障参保人的医疗权益,请务必按规定就医。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和医疗费报销手续参保人因疾病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可在就医后在现场办理报销手续,不需到社保部门报销。1、如何办理门诊挂号?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未发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到指定门诊就医点挂号处办理挂号手续。2、使用自费项目是否须经参保人确认?主诊医生向参保人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因病情需要为参保人使用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品、材料、检查、治疗项目时,须经参保人或家属确认。3、如何办理门诊医疗费报销手续?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门诊处方等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收费处现场办理报销手续。4、门诊医疗费报销有哪些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①使用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服务门诊用药范围”(以下简称社区门诊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并严格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特定门诊一般不超过一月量,其中静脉用药不超过一日量;②使用“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范围”(以下简称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费用120元以内(含120元,下同)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③使用中草药方剂的,每剂费用10元以内且每次处方3剂以内的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④超出上述规定部分或使用社区门诊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自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