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职工非因工死亡 单位没有买社保 要求赔偿 要到劳动局写什么证明
非因工死亡,来单位为何要为职自工的死亡承担责任?
单位没有为期买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偿没有买社保的金额。
建议你和单位先协商要求补给家属社保应缴纳的钱(因为人过世了没法补交了)
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可以诉诸法律,但职工本人已经死亡,其劳动权益是否能够得到维护,我觉得比较困难。
❷ 如果企业没有按期为员工购买社保,出现非因工伤死亡,那么企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补偿项目为丧葬复费加抚恤制金。如果办了社保,由社保机构支付。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你公司可予以适当的补偿。
你司没有为员工参保应该也是参照以上规定给付丧葬费及抚恤金。
❸ 如未给员工购买保险 非因工死亡如何补偿
不是因工死亡 就不享有工伤待遇,死亡后没有任何补偿,但是看情况,单位能给些适当的补偿,但是不是赔偿。
❹ 非因工死亡,用人单位未给员工买社保,用人单位有责任吗
非因工死亡,如果是重大疾病的话,在治疗期间,员工可以享受报销80%的医疗补助,还可以在死亡时,领到重大疾病补助,如果是意外死亡,那么和社保没有关系,
❺ 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公司没有买社保,有赔偿吗
社保方面肯定是没有了,但是可以跟单位申请救济金,我想出于人道主义单位多少会有所表示的
❻ 员工非工伤死亡,用人单位该承担什么责任,没签合同,未买保险
劳动者非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非因工死亡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非因工死亡待遇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1、非因工死亡,是和因工死亡相对应的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员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发生死亡,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法定情形,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主张因工死亡相关赔偿的死亡。因非因工死亡而发生的相关赔偿纠纷,称为非因公死亡纠纷。如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非因工作原因发生死亡,或者虽然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生死亡,但与其工作无任何关联,因其行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故不能被依法认为工伤。举例说明,如一员工下班后,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因触电身亡,这个员工的死亡就是非因工死亡。
2、非因工死亡待遇:
各地对于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有一定差异。以广东省为例: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❼ 未参加社保非因工死亡也有补偿
企业职工应当参加社保五险,如果当事人退休之前去世,社保应该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同时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
❽ 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公司没有买社保,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社保职工可以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❾ 未缴纳养老保险金非因工死亡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1、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负责筹集、发放。从死亡的下一个月起,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丧葬补助费标准: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2014年丧葬补助费标准14212.4元)。
4、在职参保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由企业支付;离退休(退职)参保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5、一次性抚恤金:企业离休人员以及符合享受离休人员同等待遇的退休人员死亡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养老金计发,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倍计发,由企业支付。
6、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发放标准:企业离休人员以及符合享受离休人员同等待遇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每人每月按供养人死亡当月被供养人本人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发给救济费;
7、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其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每人每月按供养人死亡当月被供养人本人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给救济费。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由死亡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❿ 社保未交满6月非工伤死亡有赔偿么
只要交了社保,在这期间发生的非工伤死亡就有赔偿
非因工死亡人员的待遇,包括两项: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具体数额你可以根据以下两条规定及当地地区的规定来计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第四十五条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