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资社保公积金计提及发放的分录
工资的会计分录可以分为两部分:(假设次月发放上月工资)
当月计提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次月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有涉及社保、公积金、个税等,可以这么做:
计提工资分录不变;
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之前计提的应发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部分
其他应收款——代缴个税
银行存款(金额为实发工资)
缴纳社保、公积金、个税时:借:管理费用(相关福利企业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相关福利个人部分以及代缴个税)
贷:银行存款
注: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做账习惯,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进行计提,不违反相关会计准则和财经法规即可。
⑵ 应付工资里代扣社保的分录怎么做
应付工资里代扣社保的一套完整的分录:
通常在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贷:应付工资通常在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通常在缴纳保险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通常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代扣社保公积金分录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会计分录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方法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⑶ 计提工资、发放工资、缴纳个税和社保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的
计提工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
应交税费-个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缴纳个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个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五险(公司部分)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五险
计提公积金(公司部分)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交社保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五险
其他应付款——五险
贷:银行存款
交公积金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发工资代扣社保公积金分录扩展阅读: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⑷ 社保从工资中扣除,如何做会计分录如何操作
一、假设工资为5000,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5000
管理费用--社保费 900
贷:应付内职工薪酬容--工资 5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900
二、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900
其他应付款--扣个人社保 300
贷:银行存款 1200
三、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0
贷:银行存款 4700
其他应付款--扣个人社保 300
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⑸ 公司从计提到发放工资以及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个税的会计分录应如何做,麻烦各位老师指教,要详细些。
公司从计提到发放工资以及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个税的会计分录是:
1、计专提时工资时:
借:管理属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
3、扣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等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4、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扣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
销售费用-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⑹ 代发工资,代扣社保,代扣公积金怎么账务处理呢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贷:银行存款
5、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
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 办公费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或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⑺ 社保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如何做
缴纳时:
借来:应付职工薪酬自--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7)发工资代扣社保公积金分录扩展阅读: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⑻ 每月扣公积金怎样做会计分录
1、计提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2、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3、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1]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