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
社保费不属于福利费。社保费的账务处理;1、企业计提;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分明细;五险一金),贷:其他应付款(分明细;五险一金)2、职工工资中扣除;借:应付工资(应付工资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分明细;三险一金)。3、收到社保中心的银行托收单后,借:其他应付款(分明细;五险一金),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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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 能算员工收入中吗
社保部分不算员工收入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2)社保可以计入员工工资吗扩展阅读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3. 如果公司未帮员工买社保,能把该员工的工资记入工资表内作为成本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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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4. 公司交的社保算是个人工资吗
不完全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纳,由企业缴纳。但养老、医疗、失业和你说的两金需要公司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缴纳比例如下。
社保类部分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2%;
工伤保险:单位0.5-2%,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纳。
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是一样的。但住建部规定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且公司缴费比例不低于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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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是要求按实际工资金额进行申报。新员工入职按入职时工资申报,老员工每年度根据上年工资确定缴费工资。
同时社保局规定有上下限,最高不能高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60%。
也即如果当地上年社平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最高缴费基数不能超过15000元,最低缴费基数不能低于3000元。
如果一个员工公司刚好在3000——15000之间,那就按实际工资进行社保缴纳,如果一个员工工资低于3000元,那么也按3000元缴费,如果工资高于15000元,那么就还是按15000元缴费。
同时社保局要求企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工资的申报,即职工上一年度所有的工资收入所得取一个平均数得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公司不一定按规定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最新公布的2017年社保白皮书显示,去年只有24%的企业按国家固定申报社保缴费工资,也就是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合法缴纳社保,所以基本上大家碰到不合理的公司的概率很大。而且不能按自己的希望工资标准缴纳社保。
5. 社保款属于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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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个人承担的个税和社保公积金如何核算-----核算分录为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公积金(单位部分)
从工资扣回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数)
6. 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工资能作为成本入账吗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一、员工工资计入成本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否则不能作为成本入账,现在社保要地税代收,就是要把这个跟成本税收等挂钩起来,确保员工的社保问题得到落实。
二、下述5项原则虽没有提及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税务机关对如何确定“单位员工”的判定标准上也许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议必须咨询负责你单位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所在地区对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
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时将工资薪金支出进一步界定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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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7.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一定要按工资来交吗
要按工资来交。
如果本人工资低于了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按照当地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缴纳;
如果本人工资高于了当地最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按照当地最高社保缴费基数缴纳。
你的缴费基数是1500元,所以社保按1500来交不违法。
最低缴费基数是社保缴费基数的60%,最高缴费基数是社保缴费基数的300%,各单位企业按照自身与员工的经济情况,在规定的社保基数范围内(60%-300%)选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缴费基数,然后按照各险种的比例购买。只要不超过最低基数与最高基数,社保就没问题。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8. 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内吗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通过阅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得知,好多项支出在版不超过工资权薪金总额规定的部分后,在纳税时都是可以扣除的,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等。那么,到底工资薪金总额包括什么呢?我公司为职工上了三险,请问,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内吗?
专业解答
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此可见,职工社会保险费用是不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