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的工资与合同工资不符,可以劳动仲裁吗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六)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工资支付条例》15.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贰』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来申报缴纳基数
『叁』 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申请劳动仲裁怎么算
职工需要提供公司实际支付工资的证据,以实际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回争议调解仲裁法答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肆』 社保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可要求劳动仲裁补偿吗
你问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非常常见的。绝大多数的公司,他基本上都没有按照,自己实际的工资基数,去交那这个社保的。
因为这个问题很简单,这样的话他按着比较低的基数,去给你缴纳社保,对于他们公司来讲可以减轻一笔支出,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好处!
你可以保存劳动合同等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局进行举报和投诉。
但是,一旦通过自己的工资基数去缴纳社保的话,那么可能自己工资到手的钱还会减少,因为毕竟自己的工资基数大多数人都会高于这个最低缴费基数的一个水平。
『伍』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你好:
日工资是根据月工资除以21.75天,1200/21.75=55.17元,然后计算你10月份的工作天数,就专计算出你的10月份应发工资。法属定节假日工作是日工资的3倍,双休日工作是日工资的2倍,你可以要求加班费。不过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加班了。
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不缴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是提出补缴的要求。都可以获得支持。
『陆』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现本人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请问该怎么做
如果你有证据,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你的赔偿主张。
『柒』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很多,发生劳动仲裁时能赢吗
发生劳动争议,计算经济补偿时应当按实际拿到的工资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回合同法答》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捌』 劳动仲裁中实际工作单位与工资发放单位不是一个应该怎么办
1首先需要看你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如果签订了劳动内合同或者派遣合同当容然以合同为主;
2如果未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看你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工资发放单位,以及就业的记录在哪里(就失业证,或者当地劳动局的记录)
3最后在以上记录都无法证明的条件下,再看你的工牌、工服等记录认定劳动关系,你最好可以说明一下你的相关情况,否则这么抽象的问,也不好有一个判定的回答
4我的意见仅供参考,还要看当地仲裁部门的意见,因为每个人对法律的理解都不一样
『玖』 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不一样,劳动仲裁会怎么算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加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回有下列情形答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拾』 劳动仲裁成功了,那我们能拿到双倍实际工资的赔偿吗
当然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我的网络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