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税申报工资与社保申报基数不一致,会给公司带来什么后果
社保的计费工资一般一年一变动,确定一个基数,一年之内都不改变,但一年的总额应该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工资一致。但实际工作中往往不一致,这是社保这一块的工资基数管理监督还不到位,很多单位总是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而劳动部门大多也不查
计算社保费用的工资基数与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数额在实践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为了少缴纳社保费用与企业所得税。但社会保险法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后,这种现象应当有所改变,至少在重庆会有改变的。因为几个行政部门会联合执法了,若发现有问题可能会对企业年检造成影响的。
⑵ 工资和社保由两个不同的公司承担,个税怎么办
既然三方都没办理,那么你自己拿着社保账号,自己去把这一年的社保赶紧补交,有什么问题之后再交。
⑶ 社保缴费基数可以与个人所得税不一致吗
社保缴费基数可以与个人所得税不一致,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去年工资的平均数来确定的,而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来确定交税额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工资不一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⑷ 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能不能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公司名下缴纳
可以。
一个人只能建立一份劳动合同关系,所以社保只能由一家公司缴纳。内 但代扣代缴个税的应容纳税所得,不是只有劳动合同报酬一项。
分别由发放工资的二个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再由纳税人就二个纳税地点的地方税务局中选择一个,用于自行补缴超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公司在A地(外企),职工户籍在B地,现在公司通过外服在职工户籍地(B)为其缴交五险一金,但要求在公司地(A)缴交个人所得税——这样可以。职工在户籍地的税务记录,不会有麻烦。税务局与社保局没有关联的。
(4)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工资不一致扩展阅读: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
⑸ 社保缴费基数可以与个人所得税不一致吗
社保抄基数是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
而个税是当月上报,最多延迟一个月上报上个月的,因此两者不同是有可能的。
如果次年,社保基数应该变动,都按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不合法的。
但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是企业为了减轻负担,
社保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比例,如养老金,个人8%,企业20%;
所以如果要较真,那么也许你就没有30k了,企业会把企业负担社保部分与你算一算,也许你只有25k或者更少,在缴纳个税后,到手的更少;
所以你和企业要取得一致意见才好。
⑹ 社保工资和个税申报工资不一致,社保年检会影响吗
有影响,但是一般企业都是将社保工资组成最低工资标准,因为这样可回以给企业节约答成本。但是在个税申报时就会出现不一致的现象,这个时候就需要公司的财务做账了,做的好是可以完全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⑺ 交纳个税时,社保和基本工资不匹配,税务会不会来查帐
当前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时,还是处于“粗放型”阶段,社会保险部门工作重点也还处于“扩面”阶段。所以就目前情况分析,还没有进入社会保险费征缴“精细化”管理之前,税务部门还不会要求社保和基本工资一定要相匹配,也就不会来检查。
⑻ 个税专项扣除中养老保险金额和社保金额的不一致怎样申报
个税金额没错应该没影响,但一般情况下个税是自动生成的,应发工资和社保费用录进去,个税就自动出来,不知怎么社保少了,个税还是正确的
⑼ 社保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符具体指什么
社保基数是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而个税是当月上报,最多延迟一个月上报上个月的,因此两者不同是有可能的。
社保基数的变动,可以申请改回来,都按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不合法的。但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是企业为了减轻负担,社保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更高的比例。所以,比例问题不要和企业较真,因此要与企业部门做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次年,社保基数应该变动,都按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不合法的。但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是企业为了减轻负担,社保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比例,
如养老金,个人8%,企业20%;所以如果要较真,那么也许你就没有30k了,企业会把企业负担社保部分与你算一算,也许你只有25k或者更少,在缴纳个税后,到手的更少;所以你和企业要取得一致意见才好。
基本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9)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工资不一致扩展阅读:
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