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京社保卡开通银行卡作用了可以在ATM上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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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的,社保卡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社保卡分为金融账户和社保账户,金融账户就是银行卡功能,社保账户是在当地社保局登记开通的。2者是分开的。
现在是退休金发放到金融账户里,但是几十年后是什么政策还不知道,而且社保卡是有有效期的换卡的时候需要金融账户在社保局说一下就行了。
⑵ 请问南京社保卡可在哪家银行取款机查询
社保卡一般可以到药店或医疗单位使用和查询。
银行不能查询。
⑶ 如何开通社保卡银行卡功能如何
一、是2016年4月14日前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且金融账户已激活的参保人,可通过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系统(https://e.szsi.gov.cn/siservice/)、微信平台(尚未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等渠道“确认”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次日生效。
确认成功后,该金融账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金融账户未确认的,原向社保窗口提交的银行账户仍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但社保窗口不再受理账户变更业务。
二、可持身份证、金融社保卡前往发卡银行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金融账户自激活之日次日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
三、是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自2016年4月14日起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也就是说现在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次日该账户默认为参保人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
无论是否办理金融社保卡,参保人均可通过市社保局官网进入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查询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账户。
(3)南京社保卡有哪些银行卡扩展阅读
未成年参保人也可金融账户办社保
据了解,未成年人可与成年人一样确认金融账户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参保人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交的是监护人的银行账户,未成年人办理金融社保卡后,可与成年人一样确认本人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金融账户确认成功后,今后所有社保业务均通过该账户办理。
同时,未成年人可增加本人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也可以增加其监护人的同行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一旦金融社保卡处于冻结、挂失、注销等异常状态,会自动选择从备用账户托收费用。
若增加监护人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需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前往金融社保卡发卡行办理。
⑷ 南京社保卡去银行激活需要去社保中心激活吗
需要,新的社保卡银行卡的功能需要到对应的银行激活,社保卡去银行激专活后需要去社属保中心激活。
社保卡有两个帐户:金融和社保。所以要去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帐户,去社保中心修改初始密码,这两个操作都需要本人带身份证。
(4)南京社保卡有哪些银行卡扩展阅读:
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⑸ 南京市民卡银行卡的功能
南京市民卡:
是一种智能型集成电路卡,外观类似于身份证,有照片、版姓名、身份证号、社权保账号、银联卡号等等信息,正面有芯片,反面有磁条,是一张整合社保卡芯片、金陵通卡芯片和银行磁条为一体的复合卡。
功能:集社会保障卡,金陵通卡和银行卡功能于一体,用了市民卡,坐车、看病、缴水电费、购物、借书、吃饭等,所有消费都可在这一张卡上解决。
⑹ 南京在哪里可以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
社保卡对应哪个银行就到相应银行的网点就可以办理
⑺ 南京社保卡有哪些用途
可以买药,不需要密来码。但到网上查询自公司给你的缴费记录时,需要密码,这个就需要到水西门大街那去到柜台开通。然后登录南京社会保障网,就可以查询了。万一生病了,符合报销的范围,就可以拿到公司去报销,大概可以报80%左右。
⑻ 南京社保卡号哪个是社保卡号哪个是劳动保障卡号每个号码有什么用
1、社保卡号就是劳动保障卡号。
2、社会保障号码:个人身份证号码。
3、人员识别号:此号为个人唯一号码,JS代表“江苏”,A(S)和数字部分随机生成;卡片上以“62”开头的19位数字为个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8)南京社保卡有哪些银行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
(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