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你好。我想问一下那工资跟社保有没有关系。对单位来说给银行的工资单跟税务局有关系么
有的公司工资与社保是有关系的,即会依照工资基数来缴纳社保。但有的回公司是依最低工资答标准缴纳,那麼跟每一个员工的实际工资就没有关系。
另外:给银行的工资单应该是实际支付给您的工资,而给税务局的应该是您的应税工资。
❷ 交纳个税时,社保和基本工资不匹配,税务会不会来查帐
当前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时,还是处于“粗放型”阶段,社会保险部门工作重点也还处于“扩面”阶段。所以就目前情况分析,还没有进入社会保险费征缴“精细化”管理之前,税务部门还不会要求社保和基本工资一定要相匹配,也就不会来检查。
❸ 申报给税务的工资要和员工社保里申报的工资一样吗
社保的计费工资一般一年一变动,确定一个基数,一年之内都不改变,但一年的版总额应该和申报个人权所得税的计税工资一致。但实际工作中往往不一致,这是社保这一块的工资基数管理监督还不到位,很多单位总是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如果觉得单位申报社保基数不合理,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
❹ 个人所得税和缴纳社保的金额是否必须得一致
如果当地劳动局和税务联网,或者说社保费用通过地税征缴,那就必须一致,否则过不了关的
无论福利费或者补贴、津贴等,都必须计入个税征缴,严格点,还必须计入社保交费基数
❺ 请问,公司账面上的工资必须与申报社保的社保基数一致吗两者存在什么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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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大于社保基数部分走其他应付款时,大于部分不能入成本费用账,如果偶尔超过这么走还行,如果时间长,数额又大的话,将来也是个事。公司注销时,地税局负责查社保部分,查账时就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同缴社保部分是否吻和,如果是的话,就不需补交。如果被查出来,即使亏损,资不抵债也得补交,他才不管那些呢,而且还有滞纳金呢,否则就不会让你废业。
❻ 社保工资与税务报的工资是否必须一样
可以 现在各大城市的社保和税务系统并不联网并行,所以你无须担心 税务报一个数社保报一个数就可以
❼ 社保的缴费基数和实际发放工资必须一致吗
社保的缴费基数和员工实际发放工资不同,社保的缴纳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专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属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
(7)税务工资必须和社保对应吗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❽ 在报个人所得税时候每个人的工资必须是和社保里的工资基数一样吗不一样可以吗每个人少写一点可以吗
在报个人所得税时候是根据工资实际所得额来计算的,和社保基数是不一样的,社保基数是员工去年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不能续报和少报的,应当按照实际工资额来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8)税务工资必须和社保对应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