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与工龄问题
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新录(聘)用人员连续工龄认定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原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后,其缴费年限与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没有购买社保,按照上述文件精神,此段工作经历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B. 我是个体户办社保算工龄怎么算
自从有了社会劳动保险(社保),现在没有工龄之说,一律都按社保缴费年限(工龄)计算,不缴费没有年限,缴费有一个月算一个月,有一年算一年。
C. 个人社保证明可以算工龄么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计算为缴费工龄,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作为计算退休费之用。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缴纳社保都应该计算缴费工龄,它们的区别只是:如果是单位缴纳,单位负责20%,个人负责缴8%;如果个人缴纳28%由个人缴纳。至于工龄没有区别。
D. 人事代理、工龄、社保的关系
根据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在参加工作后,就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龄的计算时间和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如果一辈子都在企业工作,工龄就从你交社保算起;如果有机会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工龄就从办代理人事关系算起,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就跟企业一样,从交社保的算起,需要注意的是,每年得去交人事代理费。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4)托人办社保买工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于特殊工龄公私合营企业职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计算为国营企业中,公私合营前原在私营企业连续工作的职工,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时算起。
即建国前在私营企业连续工作,后所在私营企业转化为公私合营或国营企业,并连续在该企业工作的职工,可从1949年10月1日算起;当地解放是在建国后的,从当地解放之日算起;
建国后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算起,小商、小贩、小业主、小手工业者、独立劳动者及其雇工,均不属于私营企业范围。公私合营前的工商业者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公私合营时计算。
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E. 个人交社保算工龄么
个人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和单位缴交社会保险基金都算是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
F. 工龄和社保的关系
工龄是计算社保缴费的年限。
工龄是按档案里记录的首次工作时间算起的,如果你在通讯公司里的工作经历没有进入档案,你可以到原单位申请将你的档案转入你新工作的单位,以便新单位核定工龄时有依据;
但如果通讯公司是私人企业,参加工作档案材料可能不够规范,国企也可不采信的,这不是一个证明可以解决的。
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对于现在的年青人来说,基本上是不能与工龄混为一谈的,工龄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关系,主要是针对老一辈的人,他们工作的时候国家的社保政策还没有或不完善,国家就把他们的工龄当作有缴社保的时间叫视同缴费年缴。
不工作的人只要去社保局交养老保险,他就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
认定工龄
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 精神,《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
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的要求,部分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的连续工龄计算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6)托人办社保买工龄扩展阅读
特殊工龄
公私合营企业职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计算
1.国营企业中,公私合营前原在私营企业连续工作的职工,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时算起,小商、小贩、小业主、小手工业者、独立劳动者及其雇工,均不属于私营企业范围。
2.公私合营前的工商业者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公私合营时计算
中小学民办教师工龄计算
1.中、小学民办教师在1979年7月23日调动(招收)到其他部门,不再从事教育工作的,从调动(招收)到其他部门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1979年7月 24日以后调动(招收)到其他部门,不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中、小学民办教师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与毕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中、小学民办教师在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学习期间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知青工龄计算
1.城镇知识青年下乡插队期间(指本人和户粮关系均转至农村社队),凡于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学习期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城镇知识青年在下乡插队期间触犯法律被判处徒刑或管制的,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仍回农村插队的,应从重新插队)后开始计算。
被判处劳动教养的,在解除劳动教养后仍回农村插队的,一般将其劳动教养前后在农村插队劳动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回农村参加劳动的,缓刑期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
受处分计算
1.企业职工因过失犯罪,情节较轻而被判刑和劳动教养,并由企业保留职工身份的人员,刑满解释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又由原企业安置就业的,可将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回原单位安置就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合产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可从服刑或劳动教养前参加工作之日起算起。
2.企业职工在实施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后,被除名或自动离职的,其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连续工龄,可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退伍义务兵
1987年12月12日以前,城镇退伍义务兵待分配的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1987年12月12日以后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农村退伍义务兵回农村安置后又被招工参加工作的,其年龄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博士生和在职硕士生
根据《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一、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龄计算问题,仍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工龄-临时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简称《草案》)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由此,如果是以在单位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临时工当然应该有工龄。
参考资料
网络——工龄
网络——社会保险
G. 社保买回以前的工龄如何办理
现在早就无法办理了,不要再操这份心了,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H. 自己交社保算工龄吗
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灵活就业者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由自己承担,既然缴纳了社保,退休时就会算工龄,可以正常领取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8)托人办社保买工龄扩展阅读:
相关报道:
今后,我省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昨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参保企业养老保险:需符合年龄限制
据介绍,新政旨在鼓励和引导各类城乡居民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参保人养老保险权益。
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为:在城镇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我省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灵活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人参保缴费:比例为20%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按照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自主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其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按照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100%自主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的缴费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保地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参保地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除审核其年龄、身份证件信息外,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并及时传递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信息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依据相关信息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参保(接续)及缴费手续时要尽量减少需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利服务。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已经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缴费,也可以在灵活就业地或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参保缴费后,按规定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我省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参保人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规定处理。
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按企业职工计发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按照我省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本人可直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I. 可以去劳动社会保障局买工龄吗
不可以的。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
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9)托人办社保买工龄扩展阅读: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