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所得税征收基数是按扣除社会保险之前的还是之后的
个人所得税是需要在扣除社会保险后,再进行计算的。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回3500元,在计算员工个答人所得税时,需将员工所有应发项目计算合计后,扣除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如员工本月应发金额为5000元,假设其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为1000元,那么员工的计税工资为4000元,再减去个税起征点3500元,最后得出员工的计税金额为500元。
㈡ 个人所得税征收基数是按扣除社会保险之前的还是之后的
个人所得税是需要在扣除社会保险后,再进行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2)社保缴费基数是工资扣个税之前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参考资料:网络_个人所得税
㈢ 请问个人所得税是按扣五险一金前的金额缴纳还是扣五险一金后缴纳
个人所得税部分是按照扣五险一金后缴纳的部分缴纳的。年底一次性发放的奖金放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一起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3500。减去五险一金之后,低于3500元,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工资薪金所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执行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某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㈣ 个税缴纳基数是不是在工资扣除社保金以后的工资数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4)社保缴费基数是工资扣个税之前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公司代扣代缴。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税款报告表。
新个税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过渡期政策,将基本减除费用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
为确保上述过渡期政策落地落细落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指出,纳税人在今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
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广大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
㈤ 请问社保的缴费基数是不是需要和个税申报的工资保持一致
社保的计费工资一般一年一变动,确定一个基数,一年之内都不改变,但一年专的总额应该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计属税工资一致。但实际工作中往往不一致,这是社保这一块的工资基数管理监督还不到位,很多单位总是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而劳动部门大多也不查
计算社保费用的工资基数与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数额在实践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为了少缴纳社保费用与企业所得税。但社会保险法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后,这种现象应当有所改变,至少在重庆会有改变的。因为几个行政部门会联合执法了,若发现有问题可能会对企业年检造成影响的。
㈥ 个税扣除基数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金额还是扣除五险一金以后得
计算个人所得税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后。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的部分是版在税前扣除的,再计算权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应纳个税计算公式=(当月工资收入-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个税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社保缴费基数是工资扣个税之前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㈦ 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按照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计算的呢
五险一金的基数是税前工资。
社保缴费基数指公司上一年度员工工资总额,实践中不一定完全等于工资总额。根据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为上线,60%为下线。超下线按下线缴费,超上线按上线缴费,区间按员工工资额度缴费(工资总额包括工资、补助、奖金及其它国家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基数的内容,并不单纯指每月发放的工资净领额度)。
(7)社保缴费基数是工资扣个税之前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㈧ 员工工资800元,社保基数按5000元缴纳,公司承担的社保可以在个税申报前全部扣
当然是可以进行扣除的,你也可以像申报税一样申报你的社保费用
㈨ 个人所得税是按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计算还是按扣之前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按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计算,每月的奖金是不扣除的。某人月工资2000元,奖金1000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2000+1000)元。
个人所得税是按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拓展资料:
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