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办离职前该公司说需要自己带钱交社保但离职后工资却没有结算反而全扣了怎么办
像这种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劳动执法部门。详细说明情况让他们协助你解决。
B. 办离职前该公司说需要自己带钱交社保但离职后工资却没有结算反而全扣了
办离职前该公司说需要自己带钱交社保但离职后工资却没有结算反而全扣
C. 社保带扣银行卡不是本人的银行卡能行吗
你好,可以在他人的账户上扣款,需要账户所有带身份证银行卡办理,
D. 个人缴纳社保,交行带扣,刚才一查两个月没缴费,银行卡钱都被房贷扣了忘记存钱了😅。
马上去申请补交手续,还要增加滞纳金。
E. 办离职前该公司说需要自己带钱交社保但离职后工资却没有结算反而全扣了
你这种情况不符合劳动法,可以上劳动部门去投诉,要求劳动仲裁。
F. 社保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如何做
缴纳时:
借来:应付职工薪酬自--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6)发工资带扣不交社保扩展阅读: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G. 单位解体了社保个人缴费扣了但单位没交到社保局该怎么办
不知道你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不好肯定的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是国有或集体性质的企业,即使你所在的企业解体了,上级主管单位应该还是存在的。这种情况携带扣费凭证到主管部门要求将所扣月份的社保补缴。一般来说都是能够解决的。如果主管部门置之不理可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问题也能解决。如果是个人的公司,可向法人追讨所扣资金。
H. 社保代扣带什么意思
工资中社保代扣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劳动者应当负回担的社保费答用,并统一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解释:1、代扣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需要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2、代扣数额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I. 没转正的员工带扣社保994.42里面算公积金吗
我认为不能简单地总结为试用期内是否应缴纳社保费,两者不直回接关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答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不管是否在试用期内,而试用期则视劳动合同期限,最长可达六个月。《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