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公司成立后入职,但是工资和社保都是以前的公司在发,没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以前公司和现在公司是什么关系?新公司是不是老公司注册的?正常来说老公司正常足额给你交社保的话,问题应该不大
B. 刚入职公司,发现老员工的社保半年未缴纳,工资已经5个月没发了,该走还是该留
这件事确实是一个难题,但我认为冷静分析和观察很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回必须走到一边答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因此,最好分析一下该公司的未来发展趋势是否更好。你需要了解什么?这些建议基于两个主要方面:一个是人的方面,另一个是公司的核心项目。
最后,在了解了这些信息之后,您还应该参考自己的经济状况。如果您的情况需要稳定的月薪,那么即使公司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领导能力也很好,而且这几个月都是如此。如果员工和公司分担必要的报酬,那你就不能继续前进吗?但是,如果情况会好一些,并且你所知道的公司可能只是暂时的困难,领导者非常好,而且大多数旧员工也很乐观,那么你可以继续在那里工作并等待一会儿。
C. 公司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不按时发放工资,我该...
委托律师代理参加劳动仲裁。
D. 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公司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吗
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公司都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对社保费用进行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不可以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的扣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对于员工在职以及未办理完离职手续期间,单位都应该按时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可以随便缓交或者停止缴纳该员工的社保。
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
(4)入职后不发工资不交社保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项目、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等,均无权任意选择和更改。
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而商业保险的投保是自愿的,它遵循的是谁投保,谁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则。
其险种的设计、保费的缴纳、保险期限的长短、保险责任的大小、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均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实施。一旦合同履行终止,保险责任即自行消除。
E. 公司入职已经有一个月了 没签合同也没交社保 发工资时候比当时说的低了很多 请问我可以维权吗
可以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
没有交纳社保,违法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应情况
寻求他们的帮助
F. 公司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发工资也跟刚入职时说的不一样
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去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以后,不签劳动合同的工作,千万别去干了!
G. 10号入职的!工资截止到25号!30发工资!公司不给交社保公积金合理吗
上班才15天,不交社保公积金正常。因为给你申报缴交公积金和社保,就必须交纳两个月,社保一般是当月申报次月的缴费人员增减,比如这个月给你申报新增参保缴费,当月又不能马上申报停缴。
H. 公司新进人员不交社保可以走公司账户发工资吗
不可以不交社保,走公司账户发工资,不交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8)入职后不发工资不交社保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I. 公司15号发工资,说15号前入职不应交社保基金
没有地方扣社保费用,那可能次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