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员工辞职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是否可以退还给员工
不可以的。员工辞职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保留在个人帐户。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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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
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
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 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第二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费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追回流失的社会保险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追回被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贰』 公司多给离职员工交了社保,社保局退回吗
可以申请退回。
处理的方法之一:在企业缴费之后没有发生退休及转移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到地税部门办理退费。
持离职员工的离职证明、缴费票据到地税申请退费,并由地税部门重新确定缴费基数;
到企业参保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当月做实账户删除。
到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企业处办理申请退费手续。
办理完上述的手续之后到地税退费,并向地税申报正确缴费。
『叁』 员工离职需要退还社保中公司承担的部分吗
当月提出辞职,那么没有做到月底的,那么发生的社保费用,就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因此,你要补交社保的,不然,公司不会给你社保手册。
『肆』 员工离职,如何退社保
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最后还是建议你谨慎退保,得不偿失.
『伍』 公司里买的社保,如果辞职了,我自己那部分能退还吗
最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社保不得退保,除非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到达退休年龄或者养老保险不满15年才可以退保。因此,如果你不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话是不能退保的,但是可以在新单位接续。
(1)社保: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立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死亡,失业,灾害或者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
(2)社保的组成结构:社保由五大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组成),其中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又分别由人群结构不同而分成了三种,有城镇职工养老,城镇居民养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业分为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陆』 如果离职,社会保险公司缴纳部分需要员工承担么
『柒』 员工入职第一个月就离职购买的社保公司部分可以让退回一部分吗
已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存在退回的操作。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退回社保费用的要求,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拒绝劳动者提出的退回社保费用的要求。
『捌』 员工离职后社保要怎么办
员工离职后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申请资料以及办理流程: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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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注意要点
1、离职时要和公司、工厂合适最后离职日期,避免少交几个月社保。
2、养老保险手册看2个公章,1个是公司公章,另一个是社保机构盖的缴费公章,一般都是长方形。有这2个公章才是完整的缴费记录。
3、确定医保最后缴费月份,离职如果当月交过医疗保险可以享受,次月不再享受。记得避免3个月医疗断档期。想不让医保断档,要在3个月内寻找到下家缴费。
『玖』 员工离职后次月社保已缴纳,是不是应该员工全额承担(包括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
既然已经离职,公司是不会缴纳社保的,社保费应该员工全额承担。专
1、养老保险缴费:
个体属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保险缴费:
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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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