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实际工资低于缴纳社保基数,请问这样合法吗
合法,社保缴来纳基自数只是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一个平均值,员工的实际工资低于平均值是可能的。
例如:有的人工资水平2000元,有的人工资水平8000元,则这两个人的工资平均数是5000元,2000元低于5000元也是合理的。只要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② 我受了工伤但公司给我交的社保基数很少和实际工资不一样不知道怎么办
现在的很多企业为了少掏钱,基本上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的,和实际工资差距很大的,你可以去找企业管理人员协商解决,如果不行试试仲裁吧。
③ 社保缴纳基数国家强制规定必须按实际工资缴纳吗
社会保险是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用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缴费基数,也就是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社会保险。因此,网传所谓以前按照“最低工资”扣社保的说法不成立,职工社保费用一直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交多交少,始终都只跟工资总额有关。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1、单位按照上年度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上报,不能低于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
2、仲裁现在不受理社保费争议。即使之情受理时,也只管单位与个人是否缴纳社保费,而不裁缴费多少的问题。
3、可以咨询下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单位这样是否适合。
4、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是现金领取还是银行代发。银行卡明细应该可以证明自己的实发工资数额。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
④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和实际工资有什么关系
职工平均工资指抄标是有关部门制定袭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
社保缴费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它根据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确定。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国家只规定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比例,用缴费参数乘以缴费比例即为实际缴费金额。最后根据具体公司的情况而定。
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为:你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按下限基数缴纳.如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工资缴纳。新进员工为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纳基数。
⑤ 关于社保基数的问题。社保基数是否与实际工资相同
1、社保复缴费基数的确定是有制规定的:新入职人员以其第一个月的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其本年度缴费基数。不是说单位想怎么申报就怎么申报,
2、根据你的说法,如果不涉及到最低限的话,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就应该是2800,至于说失业、养老缴费基数为2000,必然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上报缴费基数。这个对你个人利益当然有影响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缴费基数越高越有利于你今后的养老金,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上报基数,你可以找他们要求给出合理的解释
⑥ 【公司给我们买社保基数远低于实际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啊】
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按平时工资享受(不管是领生育津贴,还是领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待遇是固定的):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一般工资和生育津贴只能择一享受;
2,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保的,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社保部门发放,生育津贴和平时工资之间的差额,由单位补足。
二,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⑦ 社保缴费基数可以低于实际工资吗
在职者就是以个人实际收入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不允许低于。
⑧ 社保的缴费基数和实际发放工资必须一致吗
社保的缴费基数和员工实际发放工资不同,社保的缴纳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专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属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
(8)社保基数降低实际工资减少还是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⑨ 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与员工实际工资不一致 社保局会查吗
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9)社保基数降低实际工资减少还是扩展阅读:
公司社保缴纳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2、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⑩ 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2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对公司而言,缴费基数就是公司全部员工的工资总额;对个人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个人的月工资。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10)社保基数降低实际工资减少还是扩展阅读: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