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社保年限没满15年,没享受退休待遇,如果返聘员工,单位是否需要为其买社保
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社保年限没满15年,没享受退休待遇;如果专返聘员工,经过属双方协商签订劳务合同,可以根据所签合同,来确定是由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
1、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给员工满法定退休年龄停社保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年限
1、我们说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相关的缴费年限规定。
2、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超过15年,消费者可选择不交,也可以多交,多交多得。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3、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②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员工,社会保险可否继续缴纳
一、以上海市为例,根据目前上海市的规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总结:
1、延长缴费的户籍限制
参加城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持有本市户籍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的,可在本市按规定延长缴费;持有外省市户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且累计缴费满10年的,也可在本市按规定延长缴费。
故,在本市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外省市户籍员工延长缴费较为困难。
2、延长缴费的期限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规定,参加城保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不愿意延长缴费的,也可以由本人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农保或者城居保,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或凭本人书面申请,按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3、延长缴费人员的缴费标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的人员,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本市企业职工参保缴费规定缴费;未在企业就业的,参照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缴费。
凡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需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的,缴费基数统一按缴费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二、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可否申请认定工伤?
依据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4〕36号)的规定,从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或者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申请人可以向单位注册地的区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建立劳务关系的员工发生伤害事故的,只能通过一般的人身侵权法律规定予以维权,申请工伤的将不予受理。
③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是否应该给他停保,并办理退休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应该给他停保,并办理退休。
如果符合退休条件,企业应当及时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企业要继续聘用,在退休手续后,企业可以与他签订聘用协议,当然这不是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围,适用于民法。
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条件依然是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根据该文件第一条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应当退休。因此,员工到了退休年龄,无论合同是否到期,本人意愿如何,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为其办理退休。
员工个人是否缴足15年,是否可以享受退休待遇,那是员工的事,是否补交也是员工个人的事,如果他提出需要企业帮助的,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帮助是必须的。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3)给员工满法定退休年龄停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④ 公司可以帮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未交满15年的员工继续交社保知道交满15年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工单位不需要为职工再继续缴纳任何费用 。所以想补缴的话,是你个人继续补缴。
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需要补缴。补缴有2种方法,一种是一次性缴到15年,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种是按月缴,待到满15年之后再享受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所以,用人单位不违法。由于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非用人单位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不用支付劳动者补偿费用。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只能自己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直至缴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4)给员工满法定退休年龄停社保扩展阅读: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⑤ 企业辞退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社保才买了1年时间),是否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原则上不必做任何补偿。补偿金的原本意义在于要企业不要解雇老员工,一直雇佣他们到退休年龄,如果员工被雇佣到达退休年龄,就不必支付补偿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给员工满法定退休年龄停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⑥ 女员工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公司没有给买社保怎么辞退
第一,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和单位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没有任何赔偿,缴费不足15年的,由本人自己缴费,缴满15年办理退休,前提是,职工在职期间,应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否则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补足所欠社会保险。
第二,已经退休的职工,在单位上班,不能缴纳任何保险,也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或者用工协议,解除合同,也没有补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6)给员工满法定退休年龄停社保扩展阅读: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⑦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啊是不用交社保了
就你所述,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缴费年限尚需续缴10年,所以依法您应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
另外,如您以前有城乡居保的话,可依法互相转移,具体手续去咨询当地社保局。
⑧ 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没交满,单位还会再给我交吗
你的问题有点复杂
一楼提到的15年,是指男性到60周岁可以退休时,正好交完15年,即可拿退休金,但是如果交完15年后,只有50周岁,对不起,还要再交十年,至六十周岁。
因为你的农村户口,所以必须由单位出面交,如果你能在单位工作直到退休六十岁,那么拿退休金没有问题的,如果未到退休年龄,与单位关系断掉,自己是无法独立再交社保的,那么到退休年纪后,可能就拿不到退休金的。总之因为你的户口的原因,社会保险是自己无法交纳的,但是如果在退休前,一直都有单位给你交保险,就能拿到退休金的。
你指的档案,说得不清,所以我也不知道指的是什么。如果是指人事档案,单位会给你做的,你进单位的时候,应该交过有关的个人信息材料
⑨ 公司招一些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如果他们的社保缴纳年限未达到15年,公司还要给他们上社保吗
国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专所以,职工到法定属退休年龄时与单位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了,国家的社会保险法只是规定劳动关系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范畴,所以不需要参加了。
⑩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停买社保后还可以继续买住房公积金吗
社保一般在2个月内。但是医保一个月都不能停。如果超过期限无法续上,除非是有单位帮你续上。通常单位容易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