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算公司工资的时候,扣员工个人部分社保金是怎么扣的
我表示不是很理解问题的含义~~
个人觉得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个人应缴的那部分按最低基数2089不会超过300
产假期间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百分之八十的工资所以不会造成工资不足代缴
离职员工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申请
社保是当月扣上月的
当公司同意员工离职起可办理减员。当月办理当月生效。下月就不会扣除当月离职员工的社保费用
所以这个也是不会发生不足代缴的情况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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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司4月初,发3月工资,那么4月份发工资时从工资里扣除的社保是3月份的还是4月份的呢
肯定是三月份的社保啊,然后单位四月底去社保交纳四月份的社保,五月份再扣四月份的钱
③ 员工离职后企业让员工把企业给员工缴纳的下月社保的所有费用从未发工资里扣除,请问这样合理吗
应该不太可能社保是这个时间节点确定的,建议你去当地社保部回门确认下当地社保结断的时答间节点,一般情况都是当月的20号或者25号确定当月的社保的,不大可能就确定次月的社保的,除非你们公司扣社保的方式是次月工资里扣上月社保这种方式,你公司和社保都再去确认下原因会比较好。
④ 企业怎么给上社保的员工发工资
按比例扣掉社保和医保等,剩下的就会发到你的卡里或者现金,也就是工资!
⑤ 社保从工资中扣除,如何做会计分录如何操作
一、假设工资为5000,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5000
管理费用--社保费 900
贷:应付内职工薪酬容--工资 5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900
二、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900
其他应付款--扣个人社保 300
贷:银行存款 1200
三、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0
贷:银行存款 4700
其他应付款--扣个人社保 300
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⑥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部分所承担的税费是否应该从工资中扣除
不应该扣除。
养老保险单位缴基数的20%,个人缴基数的8%,医保单位交基数的10%,个人缴基数的2%加大病统筹3元。个人所得税是扣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后还超过3500才缴税。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6)企业发工资扣除社保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为职工承担个人应负担部分的法定保险金,如果已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时允许扣除;如果没有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再扣除。
⑦ 公司只交社保,应发工资扣除个人代扣部分的后,实发工资为零,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社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其他应收款-养老
其他应收款-医疗
其他应收款-失业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养老
其他应收款-医疗
其他应收款-失业
⑧ 单位代缴个人社保,发工资时扣除个人社保,会计分录
1、单位代缴个人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金 (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扣除个人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金 (个人承担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8)企业发工资扣除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⑨ 本月系统扣上月社保,公司发当月工资,怎么做账务处理
负数是因为7月份5人的社保费用还没计提,实际是你们公司压了前面4人一个月的社保没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