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1991年前,我以个人理由离开集体企业的,固定工,那么91年前的工龄算吗我刚刚在9月份买了社保。
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
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
穗劳社养〔2005〕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妥善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现为本市城镇户籍,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7月31日期间离开本市市、区属(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下同)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工,其原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省、市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人员(下称“早期离开企业人员”),适用本处理意见。
二、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在核准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后,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可根据需要及经济能力,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并在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毕。
一次性缴费的基数按不低于2000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350元)的55%确定,缴费比例为20%(其中11%记入个人帐户,9%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同时,对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早期离开企业人员承担。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
(二)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
延长缴费的基数按不低于延缴当年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的最低下限确定,缴费比例按延缴当年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确定。
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延长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其本人承担。
(三)早期离开企业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龄,1998年7月1日前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后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延长缴费人员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从其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四)本意见实施前已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或老年津贴)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在按上述办法一次性缴费,并全数退还原领取的款项后,其原来的缴费年限可与一次性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缴费年限规定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可继续延长缴费。
(五)已按《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1998〕第4号)或《关于广州市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穗社保〔1999〕26号)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在核准其一次性缴费年限时,不扣减原补缴年限。
(六)本意见实施时已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为其缴清费用时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职工平均工资;延长缴费人员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为其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申领基本养老金时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职工平均工资。
(七)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如也按上述办法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础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不变,个人帐户养老金重新计算,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
❷ 我是1991年至1995单位没给我交社保怎么办
1993年建立的社保制度,1993年以前就应该没有,单位也无处缴纳。1993年建立社保制度后,大内中城市容国营企业、大集体同步跟进,小城市跟进晚些,但到1998年就所有企业基本全覆盖了。 如果你属于那种政策性缴费晚的地区及企业,1995年之前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❸ 我们地方市是1991年交的社保养老保险,退休时是按1991年开始计算年限吗
不是的,这种情况算是“中人”养老保险改革之前没有缴纳的,但已经上班的,视作缴纳,也算工龄。
❹ 武汉市1991年上半年至1995年的社保缴费基数
应该去武汉市社保局查。
❺ 1991年参加工作,社保对账单打印出来也是1991年有缴费基数,请问可以作为视同年限凭证吗
既然,社保对账单中显示的是91开始的,有缴费基数记录,就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凭证。
❻ 缴纳社保15年1991年至2006年的,以后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由于你的缴费情况等资料都不掌握,当地历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等都是未知数,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月领取额。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各地情况有差异,但基本原则相同,从2006年1月起执行。因比较专业,你的慢慢学,才会计算。以下是计算方法,你自己测算吧!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附:
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统账结合时间
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或12%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
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缴费工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 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以12换算。
五、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❼ 1991年入社保退休可以领多少钱
保险小编帮您来解答,源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领多少钱根据情况而定。
领取养老金计算如下: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❽ 为什么要补交91年后的社保缴费基数
不欠费不补缴,哪有人人都补缴的。你把你的情况弄明白在发问。
❾ 我1991单位交社保到2003年我没钱怎么办
社保是不复能一次性缴纳多年制的。
因为社保缴纳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可以单独交医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