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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对工伤报销

发布时间:2020-12-27 12:37:21

㈠ 合理避税社保基数降造成工伤津贴降低单位需赔偿吗

合理避税一般用于企业,而社保基数属于个人,降低社保基数不是合理避税。因此造成工伤津贴降低,单位是否赔偿要分情况,如果单位经你同意单位不需赔偿,如果单位未经你同意单位不需赔偿。

㈡ 求助:企业发生工伤,是否会影响第二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发生工伤,会影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回调整工答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文件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费率浮动政策,用人单位按基本费率浮动缴费。基本费率按行业特点确定,浮动比例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因此,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会一定程度影响第二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㈢ 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社保缴纳基数还是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算的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㈣ 请问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平均工资还是按社保缴纳基数

按照本人工资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除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外,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且不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㈤ 工伤赔偿按社保基数赔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专受的属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标准是:

1:最低是在岗平均工资的60%。根据行业风险不同确定费率。

2:每年的会调整新的缴费基数,当年7月开始实行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3:工伤是由单位缴的,个人缴交不了,具体的行业缴交比例也有所不同,范围在0.5%-1.5%

㈥ 社保缴纳基数低和基数高的工伤报销有区别吗

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高低直接影响到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㈦ 如果员工因工伤所花医疗费用为5万,那我们所交社保能报销多少

目前你首先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去办理工伤认定。还专有一点你需要注属意,你们公司给你缴纳的是不是有工伤保险?目前职工医疗保险是不对工伤进行任何报销的。如果你门公司给你缴纳有工伤保险,就有工伤保险基金给你预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康复费以及生活津贴。如果没有给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认定的标准给你与支付。

㈧ 社保中工伤缴费基数

按规定是这样的。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应该按照员工工资来作为标准,
最低社保缴版费基数权>工资﹤最高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员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按照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工资≥最高社保缴费基数,按照最高社保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缴费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咨询51社保网这种社保代理公司,或者当地的社保中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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