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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处的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12-27 04:19:09

① 社保中心窗口工作流程

你好:
首先先确定下你是个人办理,还是公司办理?走的流程不同
个人办理,可以把你的版身份证交给公司权,让公司到公司所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网上帮你登记录用,就会帮你交社保了,你自己不用麻烦的.麻烦的是公司的人事.
如果是公司办理交社保,那是很麻烦的事.你先要去公司所在社保局申请开户,要带很多东西,公章,营业执照,财务章,法人章等等,填写很多表格,银行还要开个专门交社保的户口,这个社保局会同时帮你办理.
如果是为公司开户,建议你先去社保局问下具体需要带什么东西,然后再带齐了再办理,1次2次肯定是办不了的,网上问了也没用,各个区县的规定不同,带的东西也不同的.还是自己辛苦跑几次好.
一般东西带够后,到那边填很多表格,可能还要介绍信.法人身份证之类的,法人本人可能也要过去.总之是件很麻烦的事
先去问问吧,免的白跑
祝工作顺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② 谁能给我介绍一下公司的行政文员如何给公司员工缴纳养老金社保等的工作流程,越详细越好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计算员工的社保费用。
2.去社保局办理公司员工社保的缴纳.
3.员工入职或离职的社保启用及停缴。

③ 新办的企业要给员工办社保,需要走哪些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1.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属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2.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地税登记证;

  5.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6.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7.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8.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④ 问一下青岛社保办理的流程,新公司

拿营业执照、公章等资料,到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人才中心,去开户,然后和员工签约就可办理。或网上查一下 青岛劳动保障
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一、人员参保登记管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区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法定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
2、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青人社字〔2010〕61号)。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重度残疾人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特殊类别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外地迁入人员应提供迁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五工作流程
1、申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两份)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按规定填写《参保登记表》。凡户籍迁入我市时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选择参加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参保登记时均应提供迁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2、初审。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申请的,由协办员核查参保材料齐全后,并在每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参保资格初审;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参保申请的,直接由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对通过初审的参保人员,由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人员参保信息录入业务系统。
3、复审。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每月25日前将初审后的相关资料报送区市经办机构。区市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库、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
4、确认。对复审无误的,由区市经办机构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末将当月新增参保人员相关信息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委托指定金融机构为新参保人员制发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折。
5、发卡。卡制好后通过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二、人员参保信息变更管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区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法定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
2、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青人社字〔2010〕61号)。
四申请材料
变更后的材料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五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社区居委会提出变更申请,变更需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涉及银行卡丢失、错误变更的,参保人员需提前到指定银行(市内四区在中国农业银行青岛东海西路支行,市南区东海西路10号)办理变更手续后,再携带变更后的相关材料到社区居委会提出变更申请。社区协办员检查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全,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参保居民本人也可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2、初审。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
3、复审。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相关材料上报区市经办机构进行复审。

三、人员转移管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区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法定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
2、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青人社字〔2010〕61号)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五工作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持相关材料到转入地社区居委会提出转移申请,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社区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21日前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审核。转入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应将参保、转移信息及时录入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25日前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区市经办机构。
3、寄送。转入地区市经办机构应于月末前向转出地区市经办机构寄送《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4、办理。转出地经办机构接到《接收函》后,对符合条件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并注销申请转移人员的参保信息。
5、转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金额,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告知转入人员。
6、制卡。区市经办机构根据账户信息,发送指定金融机构制作银行卡。

四、基金收缴管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区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法定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
2、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青人社字〔2010〕61号)。
四申请材料

五工作流程
1、存款。参保人员在每年度3月31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指定的银行存折。
2、报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月中旬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扣款明细信息传递至指定金融机构。
3、扣款。指定金融机构根据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的银行存折上足额划扣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
4、反馈。金融机构在扣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区市经办机构。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金融机构反馈的扣款结果信息导入业务系统,根据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实收处理,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6、通知。对扣款未成功的,区市经办机构生成《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通过区市经办机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反馈给社区协办员,社区协办员负责对参保人员进行缴费提醒。至3月31日,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五、一次性补缴管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区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法定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
2、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青人社字〔2010〕61号)。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重度残疾人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特殊类别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流程
1、申请。需一次性补缴的人员到社区居委会提出补缴申请,填写《青岛市补缴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社区协办员每月21日前将《补缴表》上报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审核。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次月1-5日将补缴信息录入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通知补缴人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次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市经办机构。
3、报盘。区市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区市经办机构按时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扣款明细信息传递至指定金融机构。
4、扣款。指定金融机构根据扣款信息从指定银行账户上足额划扣。
5、反馈。金融机构在扣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区市经办机构。
6、确认。区市经办机构收到到账凭证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员记录个人账户。区市经办机构打印《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汇总表》。
7、通知。对扣款未成功的,通过区市经办机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催收。
六、待遇核定管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区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法定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
2、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青人社字〔2010〕61号)。
四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流程
1、通知。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按月查询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待遇条件人员名单,制发《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交社区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2、办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社区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3、审核。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本人及其子女参保缴费情况等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并于每月10日前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区市经办机构。
4、复核。区市经办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定,认定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外地迁入人员是否已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二是是否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5、核准。区市经办机构计算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领取金额,生成《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6、告知。区市经办机构通过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协办员告知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及领取事项。
7、待遇领取人员对待遇领取额有异议,提出重新核定申请的,区市经办机构应对待遇领取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反馈待遇领取人员,确需调整的,经待遇领取人员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后修改业务系统记录。

七、年度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管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区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法定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
2、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青人社字〔2010〕61号);
3、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0〕176号)。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异地居住的领取人员需提供《青岛市异地居住领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确认表》。
五工作流程
1、发布公告。区市经办机构和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年10月20日至30日发布资格认证通知,公布认证地址、联系电话等,引导领取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
2、认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认证手续,填写《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确认表》,并在《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花名册》上签名。异地居住的领取人员,可持《青岛市异地居住领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确认表》(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办理认证后,领取人员本人或家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助认证确认表》寄回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3、审核。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经审核确认后,在《认证确认表》上加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印章并签署经办人和负责人姓名。《认证确认表》一份由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存档,一份交由领取人本人留存。
4、公示。资格认证结束后,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领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
5、催办。未办理资格认证或异地居住领取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戳为准)未提供《协助认证确认表》的领取人员,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发函)的形式向有关领取人员催办认证手续。
6、确认。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于1月15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公示证明》和《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花名册》、《停止或暂停支付养老金人员花名册》原始件等材料汇总后报区市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区市经办机构根据《停止或暂停支付养老金人员花名册》为不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

八、一次性结算管理工作流程
一办理部门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区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点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法定依据
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
2、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青人社字〔2010〕61号)
四申请材料
1、出国(境)定居或死亡证明;
2、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五工作流程
1、申请。对于发生出国(境)定居、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或死亡等情况,需要一次性领取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参保人员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需首先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属死亡一次性结算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参保人死亡后次月20日前持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审核。社区协办员应于21日前内将《注销表》及有关资料上报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并于25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区市经办机构。
3、复核。区市经办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在业务系统中对注销登记及一次性结算业务进行审核通过,打印《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
4、发放。区市经办机构根据一次性结算情况,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进行发放。

⑤ 负责公司招聘、社保、员工异动手续办理的工作流程

楼上说得很复对。只给你一个制工作流程,你也弄不明白,在这里也不可能说明白呀。因为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各种关系,很复杂。不过你不用担心,刚参加工作,估计会有老师傅带你,你只要谦虚一些,不懂就问,不久就会掌握的。

⑥ 公司负责人员社保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社保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员工的社保及公积金缴纳等工作;
2、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接收、审核业务端转来的社保材料,做好社保材料与业务端之间的交接转递;
3、办理医疗补办、新参保、增员/减员、医疗报销、工伤申报等工作;
4、做好社保未完成人员的分析、催办工作;
5、接听员工电话,为各部门员工解决社保问题并及时发布最新社保政策;
6、及时收集社保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变更工作;
7、及时进行数据库系统更新和资料存档;
8、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相关证件的领取和发放;
9、完成公司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你只要按上述职责履行即可,这些职责就是社保工作人员应该做的工作。

⑦ 海淀区一般的单位里的社保专员,日常的关于社保的工作有哪些是什么流程的

如果单位刚开始涉及社保,要先给单位开立社保登记证,然后办理银行托收关版系(社保中权心会告诉你具体顺序),给新参保的人员填表登记,如果是转入的报人员增加,涉及到参保人员的工资基数申报要先请求一下领导,按什么标准申报。再以后每个月社保和医保会自动从你们填报的托收银行帐户里划款,托收票据是单位的出纳员领取银行对账单的时候就会拿lkg回来了。最后是每年三四月份的基数申报(简称基核),记得一定要去做的。

⑧ 社保换工作了怎么办理流程

【导语】:抄社保卡不小心袭坏了怎么办呢?去更换一张新的吧,小编教你怎么更换。社会保障卡不小心坏了,可不可以更换?怎么更换?一、申请换社保卡的条件(一)卡面污损、残缺不能确认、芯片损坏不能在读卡设备读写,可持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申请换卡。(二)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等基本身份信息)变更,须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资料变更手续,领取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后,持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申请换卡。二、领取新社保卡办理换卡手续7个工作日后,凭换卡业务确认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点领取新卡,同时旧卡交给业务办理点,送至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统一销毁。※温馨提示(一)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在领卡1年内因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申请换卡的,由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免费更换;其他换卡业务的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三)办理换卡期间,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办理手续按相关业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⑨ 社保中心做业务工作流程

单位有社保登记证和银行的社保缴费卡,如果人员没有变化,没有遇到每年的调整,那么,你不用去任何单位,只要财务按时把单位应该缴纳的社保费转入社保缴费卡就可以了,自动划转。如果有人员变动,你去社保中心办理变动手续,调整每月的缴费金额,也有财务人员完成缴费工作。如果,单位办理过网上业务,那么你也不要去社保中心,在网上完成人员变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⑩ 社保局窗口服务都是是干什么的 具体哪些流程 工作

为群众办理各种手续的
给老百姓办理、查询那几险一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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