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社保大概个人缴费多少钱一个月
个人缴费一个月1500元。
㈡ 上海社保个人缴费明细
上海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缴费明细?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上海市参保所的社保中心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上海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比如上海的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㈢ 上海社保公司和个人各交多少
自己交社保,需要缴纳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具体的费用如下:
2020年上海市企业和个人社保缴纳费用(以最低基数计算),如需要计算更多的缴费基数,请到壹人事的社保计算器进行计算。
上海社保总费用为:1084.3元,其中企业部分为:566.8元,个人部分为:517.5元。
上海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为348元,单位和个人各承担174元。
上海企业和个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一起为:1432.3元。
㈣ 上海地区缴纳社保后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
个人缴纳部分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㈤ 上海社保自己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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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交养老保险
去你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最内好去之前打电容话当地的社保局。
需要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一般每月交多少钱,在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会给你算好,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必须等到退休的时候,才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
自己交医疗保险
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购买城居医疗保险,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户口管辖的社区居委会或者社保所缴费登记,即可购买。
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村委会会通知你什么时候交,会统一办理。
如何是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
㈥ 上海2018年个人缴纳社保金额多少
上海2018年个人缴纳社保金额多少?对此你了解多少呢?小编总结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参考和帮助。
上海2018年个人缴纳社保金额多少?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自己代缴社保费用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社保局电话12333咨询。
㈦ 2019上海社保最低个人缴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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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公司上班的职工而言,具体的2016年上海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如下: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1.9%。
根据市人社局最新发布,2016年度本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2016年5月起,将按照新的标准征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人群的社保缴费比例标准同时发布。
按照规定,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0.2-1.9%)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今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今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险。
㈧ 上海社保每月几号缴费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报,月初进行缴费,月中进行扣费。你要缴费的话要在15号之前去缴。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申请缓缴的条件)
缴费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进入破产程序的;
(二)停产、连续亏损一年以上,或者濒临破产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8)上海社保缴费多少进个人账户扩展阅读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告知)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将缴费单位的违规行为以及由此侵害缴费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告知缴费单位的工会组织或者缴费个人。市劳动保障局有权将缴费单位的违规行为及由此侵害缴费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告知缴费单位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向社会进行公开告示。
第二十七条 (滞纳金)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二十八条 (对欠缴单位的处理)
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催缴;当月内仍不缴纳的,从次月起移送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并按规定处理。
劳动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参考来源:网络-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