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1年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1〕25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40.2元、失业保险费50.4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4.2元、失业保险费30.25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20.16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05.88元,其中基本统筹191.17元、大额互助14.71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9.42元,其中基本统筹14.71元、大额互助14.71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② 北京2012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1年月平抄均工资:4672 ;40%是1869元即养老的基袭数(下限);60%是2803即医疗的基数;300%是14016元(上限)。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4月份调整,参保人员不得低于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
③ 2019年北京市最低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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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显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最低缴费基数为308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3118元。
④ 北京市 最低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显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3118元。
2017-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585.58元,个人 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 ,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 184.944元,个人免缴;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 ,雇工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5-2%,雇工不用缴费;
缴费标准表:
(4)2011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扩展阅读
费款征收
1、纳费人报送的纳费申报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无误的,缴费单位个人必须于每月15日前,全额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实行属地征收原则。
3、利息、滞纳金的计算和缴纳。 利息的计算和缴纳。纳费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要计算缴纳利息,利息计算按辽宁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确定利息所属期限及应补缴利息数额,地税机关只负责征收。 滞纳金。纳费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费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纳费人在补缴费款时,征收机关要一并计算、征收滞纳金。
4、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纳费人因不可抗力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符合缓缴条件的纳费人要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审批表》,符合条件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其缓缴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纳费检查
1、纳费检查的主体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纳费检查的客体是纳费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实际应缴费基数与纳费申报数或核定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费和偷费现象。
3、纳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4、地税机关进行检查时,必须首先开具《社会保险费纳费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
法律责任
1、对未按规定期限纳费申报和报送纳费资料的,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提供纳费资料的,有意隐瞒工资发放情况造成不纳或少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单位纳费人、扣缴义务人和纳费担保人在地税机关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缴纳费款的,地税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⑤ 2007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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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前,北京的社保单位申报职工内基数、容调整全市缴费基数上下限都是在4月
2009年开始,北京的社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在4月,调整全市缴费基数上下限在7月
2014年开始,北京的社保单位申报职工基数、调整全市缴费基数上下限都是在7月
⑥ 2011年北京社保公积金最低最高基数
养老、失业、工伤最低基数1680,最高12603
医疗、生育最低基数2521,最高12603
公积金最高12603,最低没具体数字,只要求所上报的基数在扣完个人应承担部分的以后,不低于1160,如需保证个人承担12%,则基数不低于1318,如上报基数低于1318了,比如上报基数为1200,则单位缴纳144,个人缴纳40,但这种情况要单独上报审批
⑦ 2019年4月起北京市社保最低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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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基数还没出来,4月19日已经发内通知暂时按去年的基数缴纳容,涉及的补缴等问题,另行通知。
于2013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相关待遇水平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4-19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参保单位:根据我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每年4月1日起使用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核定相关待遇,由于统计局尚未公布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因此凡社会保险缴费及相关待遇核定涉及使用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暂以2011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6061元、月平均工资4672元为依据进行计算,待新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行调整。涉及社会保险基金补缴、相关待遇差额补发等具体意见,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