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辞职后交社保基数能用原单位的么
一般来讲,个人缴纳社保,由其个人在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和最高缴费工资版之间选择参保工权资,最终确定缴费多少。
按照规定,非就业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在岗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社保缴费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拟定缴费档次如最低档次(平均工资的40%)、中间档次(社平工资的60%)、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3倍等,在几个缴费档次中选择,1个缴费年度内不得再次更换缴费标准。还有部分地区,实行按月缴费制,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只需在规定的月内时间内申请更改即可,缴费基数由其个人选择向社保部门申报。
㈡ 员工4月离职五月有入职社保基数可以改变吗
员工四月离职,五月又入职,社保基数是根据你所在公司所交的基数给定的,如果都是最低速,那就不会变,如果按你的工资交,那可能有变动。
㈢ 辞职后交社保基数能用原单位的么
辞职后缴纳社保分二种情况:
1、一种是自己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灵回活就业人员社保答缴费基数是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的,而不是用你原单位的基数。
2、一种是到新单位,由新单位帮你缴纳,社保基数是按新单位申报的工资来做的,不是每个企业都是按原工资来申报社保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㈣ 辞职后社保不要了可以吗
不用办理任何手续的,也不会对新买社保有任何影响。
离职了原公司肯定会把社保停了(谁愿意出钱给离职人员买呢),如果AB两地在同一统筹区,在B购买社保会自动把原来的接续过来。
如果不在同一统筹区,离职后找个时间到A地社保局打印一份缴费凭证留存,以后可以凭此凭证异地转移(有的话就没有必要放弃,如果真要放弃,以后不申请转移就是了)。
社保不会销户(虽然对受保人没有任何影响,申请转移就会销户)。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
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㈤ 因社保基数上涨,离职后需要补交吗
你已经离职了超过来1个月了,你的原单位源应该已经给你做了社保的减员,目前你的社保关系在社保局,和原公司之间,不存在保险转入转出的关系。
另外,按理说,你应该补给原单位差额,不过这个差额只是个人部分的,金额非常小,也就1-几~几十元的样子。
当然,如果你不给,他们也不能怎么样你。
㈥ 员工离职后次月再入职,社保基数可以改吗
自己缴纳社保,缴费基数随时都可以变更,如果是单位缴纳社保,如果是调高基数,需要你本人找差吧,否则不见得能能改基数。
㈦ 协商离职(已给予N+1赔偿)并签订离职协议后,还能要求公司补交社保(社保基数低于工资)吗
员工和单位协商离职之后,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是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了。因为只有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单位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㈧ 离职之后,社保自己应该交多少
要根据本人工资缴费。
养老保险缴费:
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回按照在岗答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缴费:
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