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9年宝鸡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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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宝市房金发〔2017〕23号
二、调整标准
(一)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基数为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
(二)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我市2016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即12870元/月。
(三)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我市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宝人社发【2017】44号规定: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县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80元/月。岐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480元/月。麟游县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80元/月。
(四)2017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个人当月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
(五)单位内部封存职工不进行缴存基数调整,不计入汇缴人数及金额的合计。
(六)此次仅对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缴存比例严格按照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高于12%、不低于5%的要求执行。
⑵ 宝鸡社保 缴费基数
养老还是医疗?
养老是全省统一标准,用的都是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算出来的,2010年是2524.42(月基数,2009年的社平基数)×12=30293.02,算下来,2010年养老缴5755.68元(还有60%和90%的,乘一下就出来了);2011年的缴费基数还没出来,出来的话要等到4月初了吧,要缴费的话可以等到5月初或6月初,基本上都是上半个月缴费申报的,具体的可以到时候多关注一下新闻或报纸,一旦缴费基数出来,这些一定会刊登到报纸头版的(像陕西的华商报一定会登),也可以到时候打电话到你缴费地点具体咨询一下。
医疗是宝鸡市的标准,2010年是1530(月基数)×12×8%+96=1565.20元,医保是提前预交的,2011年已经缴完了吧(上年底缴下一年度的),2011年是1688(月基数)×12×8%+96=1716.48元。就是这样了。
⑶ 宝鸡市调整公务员社保交费比例下调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职业年金制:单位按8%个人按4%缴费 《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⑷ 宝鸡市2021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什么时间开始交
社保中的养老保险费用每年的7月份以后才可以进行交费,为什么?尤其是作为我们灵活就业的个人,必须要在7月份以后才能交费,因为在7月份以后才会出台新的社保缴费基数,那么出台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以后,我们才能够正常的来进行交费。
那么当年度的养老保险必须要在当年完成交费,比方说你在当年没有完成正常的交费,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不再具备享受当年交费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就会造成一个社保的中断情形,当然有些地区跨年度的交费是不能够进行交费的,因为跨年度是属于社保补交的一个状态,而且以个人形式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那么很多地区都不允许补交,所以说一定要在当年年底之前完成正常的社保交费。
所以说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那么在参加自己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交费期限一般是在7月份到12月底之前这样的一个时间段,然后一次性可以完成灵活就业的交费,那么交费的标准可以按照60%和300%之间的一个交费支出来,自由的选择,这个完全是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来进行选择是可以完全由自己来决定的,而不是必须要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交费。
一、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形式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如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早点、学生小饭桌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的人员。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就业形式,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一年多少钱现行的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每人每月100元,退休后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个人缴费可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14个档次来缴,可自主选择,多缴多得;每年政府还将补贴每人30元。根据静态计算,如果缴满15年,每年按100元的最低档次缴费,到60岁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为114元,即100元×15年30元×15年139=14元,再加上100元的基础养老金,即114元。如果每年按1800元的最高档次缴费,到60岁后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为297元,即1800元×15年30元×15年139=197元,再加上100元的基础养老金,即297元。
⑸ 陕西宝鸡企业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和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所以宝鸡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有陕版西省统一公布是2013年权
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相关的缴费标准。
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7%,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0.2%,个人0.1%。
工伤:单位比例:0.4%,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
重大疾病:9.83。
⑹ 2016年宝鸡市社会保险有哪些新政策
一、补助范围
这次生活补助费调整,仍按陕劳社发〔2005〕66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一)根据陕劳人险发〔1983〕65号文件相关规定,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的1957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和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被精减的职工。
(二)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减的外省精减回陕定居、目前由我省民政部门管理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二、补助标准
1、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4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307元(含医疗费50元);
2、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6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400元(含医疗费50元);
3、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7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533元(含医疗费50元);
4、精减时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领取原标准工资10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799元(含医疗费50元)。
三、资金筹集和发放办法
此次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调整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原用人单位筹集并支付。对无支付能力的困难企业,在审核认定的基础上,按照隶属关系,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由企业发放。对纳入建筑行业统筹管理的施工企业,生活补助费由建筑行业劳保费统筹解决。
原单位因破产、关闭注销现已不复存在的,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生活补助费调整、发放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生活补助费调整、发放工作由原单位所在的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所需经费由原单位隶属的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外省回陕定居的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调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列入预算,由各级民政部门发放。
⑺ 宝鸡市社保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回80-300%为基数计算缴费,缴费比例为答20%,其中8%部分入个人账户,12%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累计缴费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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