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基数4月调高,员工工资扣除项里还是按照老的金额扣的,已经个税申报了,怎么办呀
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商量一下,下个月补扣,本月多交的个税自然会在下月抵扣了。
❷ 个税申报的工资与社保申报的缴费基数必须一致吗股东不在公司办公,社保在公司交,但是不发工资,怎么办
个税申报不同,可以有工资外收入,比如,股票,劳务费等等。工资在公司缴纳社保后为零。只有个人扣缴额。
❸ 社保缴费基数可以与个人所得税不一致吗
社会保障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上一年的月平均收入核定,个人所得税按月申报,上个月最迟上报一个月,两者有可能存在差异。社会保障基础的变更可以申请,也可以变更回。遵守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违法的。
但是,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有的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企业缴纳比例较高。因此,比例问题不应该对企业造成更严重的影响,我们应该与企业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达成一致。如果明年社会保障基数发生变化,那么遵循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违法的。
然而,情况更为复杂。为了减轻负担,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比例。纳税后,收入会减少,所以你和企业需要达成共识。
(3)个税改革社保必须按工资基数交吗扩展阅读:
1、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2、征缴特例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中,监控到某公司两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数额巨大。
经过近一个月的检查,摸清了股权转让的来龙去脉。依据相关规定,对两名股权转让者送达了相关的税收文书,催缴个人所得税,并向其进行了税收政策和涉税风险等内容的宣传,取得了纳税人的积极配合。两名股权转让者已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15亿元。
3、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
社保基数与工资交税的关系如下:
当月工资先扣除五险一金,再扣除个税,才是到手工资。一般职工工资计算公式:到手工资+个税(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个人缴费基数=当月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保险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所得税
❹ 麻烦请问各位大神,个税和社保缴费基数一致是什么意思
社保缴纳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内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容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❺ 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吗
不是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根据实发的工资数来算的,5000元以下免征,5000元以上才征专收。属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5)个税改革社保必须按工资基数交吗扩展阅读:
个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❻ 个税申报工资与社保申报基数不一致,会给公司带来什么后果
社保的计费工资一般一年一变动,确定一个基数,一年之内都不改变,但一年的总额应该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工资一致。但实际工作中往往不一致,这是社保这一块的工资基数管理监督还不到位,很多单位总是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而劳动部门大多也不查
计算社保费用的工资基数与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数额在实践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为了少缴纳社保费用与企业所得税。但社会保险法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后,这种现象应当有所改变,至少在重庆会有改变的。因为几个行政部门会联合执法了,若发现有问题可能会对企业年检造成影响的。
❼ 有什么办法能在不改变交社保的基数下给员工缴纳个税吗单位的社保是按最低基数上的,但是有的员工希望缴
社保跟个税 本来就没有太大的联系的 可以直接申报个税的
但是如果要办理 涉及提供社保和个税的资料 可能会有问题
❽ 个人所得税征收基数是按扣除社会保险之前的还是之后的
个人所得税是需要在扣除社会保险后,再进行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8)个税改革社保必须按工资基数交吗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参考资料:网络_个人所得税
❾ 公司按照全额工资代缴个税,但社保的却只按基本工资缴纳,是否正确。
不是。
社保是社保局根据上年平均工资核定的。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缴费基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
如果月工资超过了1847*3=5541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5541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1847*60%=1108.2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1108.2元。要是工资在1108.2至5541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工资。
❿ 在报个人所得税时候每个人的工资必须是和社保里的工资基数一样吗不一样可以吗每个人少写一点可以吗
在报个人所得税时候是根据工资实际所得额来计算的,和社保基数是不一样的,社保基数是员工去年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不能续报和少报的,应当按照实际工资额来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10)个税改革社保必须按工资基数交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